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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搞垄断这股歪风必须刹住
发布时间:2017-01-24 14:35:40    

   据法制日报报道,2016年12月初,哈尔滨市驾校学费普遍上涨,价格从2000元至3000元涨到4000元以上,涨幅超过1000元。黑龙江省物价局已经介入调查这次涉嫌垄断的涨价。

  
  这次驾校集体涨价的由头是“驾校领导在开完会之后回来说要涨价的”。原来“哈尔滨市道路运输协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分会”(简称驾协),出台了所谓《哈尔滨市驾培机构联合经营体实施方案及自律公约》,规定:“驾校培训价格不得低于社会平均价格”,甚至还要求驾校按每名学员千元的价格缴纳“保证金”。
  
  这是个很典型的“垄断协议”,《反垄断法》明确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包括“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在内的垄断协议,该法第十六条还明确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法律所禁止的垄断行为。法治必须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只有充分自由竞争的市场才能真正捍卫消费者权益,发挥市场的力量。这次哈尔滨驾协是公然组织本行为进行垄断共谋,是公然叫板《反垄断法》。
  
  事实上,最近行业协会直接“冲锋陷阵”,搞不正当竞争、搞垄断协议的,还真不少。比如,年初,甘肃省永昌县一些牛肉面馆经营者搞了所谓的“牛肉面协会”,竟然煞有介事地发文件要求所有店面停送鸡蛋小菜,炒面必须大碗10元、小碗9元;而不执行所谓“协会文件”,将对该店进行集结围堵。这种所谓“行业协会”的法盲、颟顸,令人发指。“牛肉面协会”本来就是个非法组织(已经被取缔);公然搞限价反竞争,也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至于要搞“集结围堵”,已经涉嫌触犯刑法。
  
  社会的法治、经济环境是由社会大环境、局部小环境构成的。如果个别协会(甚至有的就是违法组织),利用行业优势,自立山头、打压竞争、对“不听话者”实施扣罚保证金、围堵等“家法”,必然是毒害了社会的局部法治、竞争环境。对于这种行为,反垄断、物价等部门应该及时执法,不让这种恶劣现象蔓延滋长,这股歪风必须刹住。
  
  众所周知,决策层早已经明确了行业协会的改革方向:协会与政府彻底脱钩,摆脱“二政府”的帽子。行业协会要真正做到服务本行业,发挥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作用,就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能往法律的高压线上撞,不能通过垄断协议搞不正当竞争,这注定是饮鸩止渴,会毁掉整个行业;更要明白自己没有权力去执行“家法”。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徐明轩    | 责编:俞佳慧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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