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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评社 | 从能不能吃到健康养生 辣条国标的进步在哪
中国网 · 俞舒珺 | 发布时间2019-12-12 17:30:15    

   “妈妈,我想吃辣条!”

  “吃什么吃,我看你像辣条!”
  这样的对话是不是经常发生在你的小时候?伴随着80、90甚至00后成长的辣条,是曾经五毛钱就能在学校门口买到的一包简单的幸福。但家长们总是觉得“那玩意儿不干净”,阻止我们的“追求幸福”的行为。
  不过,小伙伴们马上可以愉快地吃辣条了!
  曾经以“不健康”闻名的辣条,也要开始“养生”了。
  现在,辣条国标来了!
  12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公告中明确对“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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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明确,生产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倡导辣条减盐减油减糖。食品名称要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不得使用低俗、误导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名称。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依据上述标准,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加工的调味面制品,不应使用甜味剂(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因为甜蜜素摄入过量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齐鲁晚报:统一辣条生产标准让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12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文明确对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生产企业要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相关要求,改进生产工艺,改善产品配方,制定食品企业标准,降低调味面制品中盐、脂肪、糖含量,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这意味着辣条标准“南北之争”的终结。
  辣条是很多人喜爱的零食之一,也因被称为“垃圾食品”而备受关注。对此,很多家长均明确干预、反对小孩过多食用辣条,甚至禁止其食用辣条。而辣条统一标准的发布,有利于对辣条产业进行有效规范,提高辣条类产品的食品安全程度。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无论食用辣条是不是“垃圾食品”、食用辣条的“危害程度”有多大,都挡不住人们对辣条的喜爱。但这一现状恰恰提醒有关部门,应本着提升辣条营养健康水平、维护食品安全的原则,尽快制订全国统一的辣条类食品生产标准。任由有关部门和企业自行其是地出台有利于自己的标准,不利于行之有效地实施监管。
  比如,湖北省与河南省对辣条标准就有着不同规定。2018年9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多款辣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均被检出不得使用的添加剂。但涉事企业则回应称,按照生产地河南省的标准,其生产的产品完全合格。标准不统一,不仅让相关企业莫衷一是,不知道该如何生产销售,也会让消费者一头雾水,不知道到底什么样的辣条才既好吃又安全健康。
  统一辣条生产标准,既解决了标准不同所导致的纷争和纠葛,又能督促企业尽量提高生产水平。根据相关规定,生产企业要改进生产工艺,改善产品配方,制定食品企业标准,降低调味面制品中盐、脂肪、糖含量,提升产品营养健康水平。这说明,相关企业可以制订安全健康水平更高的辣条,进而赢得消费者青睐,占领更多市场份额。
  统一辣条生产标准,更有利于监管部门统一执法尺度,让辣条市场少些混乱无序。特别是,能有效打击那些游走于校园周边的“小散乱”辣条,让辨别能力较差的学生少受伪劣辣条的“侵害”。应该说,消费者对美味的需求与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并不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以兼得。而统一辣条生产标准并督促企业改进辣条生产工艺,提高辣条营养健康水平,可以让消费者既吃得过瘾又吃得放心。(史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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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小孩真幸福,吃辣条都不用偷偷摸摸背着爸妈吃了,我们当年吃完都得散散味儿再回家。”
  “妈妈,我想吃辣条!”
  “吃,吃大包的,两包够吗?”
  “够了,谢谢妈妈,妈妈真好!”
  以后,辣条随便吃~

来源:中国网    | 撰稿:俞舒珺    | 责编:李斌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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