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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浙江货车通行证可“全省通办”
发布时间 | 2023-12-02 08:01:43    

   12月1日,浙江交警发布通告: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落实惠企便民服务,2023年12月1日起,在浙江境内普通货运车辆通行证办理将全面落实“全省通办”措施,进一步方便货车道路通行。

  所谓货车通行证“全省通办”,即在浙江省域范围内,货运车辆一次跨两个及以上设区市通行,且行经城市货运车辆禁限行路线或区域的,通行证办理实行一次申请、一证通用。

  货车业主可以通过各地市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掌上办”渠道,以及全省任何一地交警办事窗口申领。

  据了解,为使“货车通行证”从“一城通办”顺利升级到“全省通办”,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筹各地市按照“省域内任意一地申请、相关地市同步审核、申请地核准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结”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全省通办”办证系统功能需求,稳妥开展通行证数据归集,全力确保相关数据及时、完整。

  在此,各地公安交警公布“掌上办”途径和咨询电话,方便广大货车业主办理货车通行证。

  办证流程:以衢州为例,登录“衢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找到“业务办理”→→进入“入城通行证”→→找到“全省通办普通货车通行证”→→录入“出发城市”、“到达城市”、“新增途经城市”等通行需求信息→→提交申请→→通过审核→→收到衢州交警推送的电子通行证。

来源:潮新闻    | 撰稿:盛锐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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