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连日来,舟山岱山海事处、舟山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深入辖区港口、码头,宣贯新《海上交通安全法》。新的《海上交通安全法》重点从事前制度防范、事中事后加强监管、强化应急处置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新增8项法律制度,充实完善6项法律制度。
“在先前的日常巡航执法过程中,我们已经对船员和船东进行了宣贯,确保在新法实施后,能够更好更快地了解新法规。”舟山海巡执法支队现场监督员王志同说。
修订后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共十章一百二十二条,主要修订内容涉及优化海上交通条件、规范海上交通行为、严控行政许可事项、完善海上搜救机制等方面,并强化了责任追究,还从船舶登记、船舶检验、航行安全、船员保障、防治污染等方面全面、系统履行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海事公约义务。
来源:岱山县融媒体中心 | 撰稿:张瑾 方佳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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