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行动计划(2018—2020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建设的新目标、新举措、新要求,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指明了方向。
确定科学目标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0年,浙江要基本建成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全省能源清洁化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双控三升三降”目标。
➤“双控”: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得到有效控制。2018—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增幅年均不超过2.3%,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年均下降3.7%。
➤“三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城乡居民天然气覆盖率显著上升。到2020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35%,城乡居民天然气覆盖率达到40%。
➤“三降”:煤炭消费总量、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明显下降。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完成年度碳排放强度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抓好关键举措
——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
➤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行用能预算化管理、新上高耗能项目用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制度,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用能;优先安排关系国计民生、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
➤严格涉煤项目准入:加强煤炭经营和使用监管;加大低效火电、热电机组改造关停力度;深化燃煤锅炉淘汰改造。
➤有序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城乡居民天然气覆盖率,推进电能替代。
➤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推进绿色制造、建设绿色建筑、发展绿色交通;严格控制温室气体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持续推进能源生产革命
➤补齐油气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和成品油管网建设。
➤高水平建设电力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三门、三澳核电和安吉长龙山、宁海、缙云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着力推进相对薄弱区域电网补强,解决各类电网“卡脖子”问题。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继续实施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加强风能、海洋能研究开发,推动生物质能利用。
➤加快分布式能源发展:支持在新建产业园区、大型公用设施等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试点,推进集中供热。
——积极推进能源技术革命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培育节能服务业,发展光伏、储能、风力发电、大型空分装置等能源技术装备,加强分布式能源、储能、生物醇基燃料等技术研究,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建成一批清洁能源产业基地。
——稳步推进能源体制革命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有序放开用电计划,引入售电侧竞争。
➤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推进供气主体市场化、供气环节扁平化,逐步消除供应不合理中间环节。
➤推进企业投资项目能耗“标准地”改革:建立完善行业单位能耗准入标准;全面推行区域能评改革和用能权交易改革试点,推动能源要素实现市场化配置。
——扎实推进能源交流合作
➤抓住共建“一带一路”重大机遇,支持企业参与海外能源项目开发,参与国际能源合作。
➤加强与能源富集地区、央企的合作,提升能源保障水平。
体系化推进
➤完善指标体系
完善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和设区市清洁能源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确保目标指标可量化、可考核、可监管。
➤完善工作体系
发挥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电力保障、天然气发展、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等推进落实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发挥牵头作用,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市、县(市、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完善政策体系
加强能源制度建设,深入研究调峰电价、峰谷电价、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电价、气价等价格政策,研究制定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政策,制定一批地方节能标准和能效“领跑者”标准。
➤完善评价体系
开展设区市清洁能源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强化能源“双控”、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等工作的考核督查。
(作者系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
来源: 《今日浙江》杂志 | 作者: 蔡刚 | 责编:赵晓霞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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