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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同标 让他无后顾之忧
发布时间:2019-02-14 10:42:26    

缙云“健康直通车”下乡巡回诊疗.jpg

缙云“健康直通车”下乡巡回诊疗

  前不久,63岁的李金来回缙云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新建分院复诊。他因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常年要来医院。出院时,他拿着各种费用单,算了算账:住院、药费等花了9万多元,其中6.1万元由医保基金支付,3430元则来自低收入农户补充医疗保险。
 
  缙云县医疗保障局负责人说,2017年底丽水市出台全民医疗保险办法,基本实现城乡医保同质同标,并为每位低收入农民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谨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李金来便是保障对象之一。
 
  根据低收入农户补充医疗保险,李金来个人负担在2000元以上部分,由低收入农户补充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
 
  据悉,2018年缙云县有1896人享受到低收入农户补充医疗保险福利,报销金额234万元。
 
  多年来,通过持续扩面提标,浙江率先建立了较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以及以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孤寡老人集中供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2018年,全省869万人次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此外,浙江还形成以基本医保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18年浙江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956元,人均财政补助为641元。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和70%,大病保险最低报销比例达到60%。
 
  “不仅治疗费用少了,即使我住在偏远的夏加畈村,医生都会送药到家。”李金来说。
 
  缙云县开展“医共体”试点,缙云县人民医院、缙云县中医院、缙云县第二人民医院分别牵头18家乡镇(街道)卫生院,进行集团化整合,成员单位都具有“医、康、养、健”四位一体功能。新建卫生院作为缙云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成员,每周都会安排全科医师到各村巡诊。
 
  “医共体”建设,还让李金来这样的慢性疾病患者,无须奔赴县城,在乡镇分院就可以看专家门诊。前不久,李金来觉得发病时恢复得比较慢,便请前来坐诊的县医院陈巧英医生诊治,换了一种抗生素后,效果明显提升。

来源: 《今日浙江》杂志    | 作者:刘思佳    | 责编:赵晓霞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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