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严肃纪律要求,纠正作风顽疾,破解改革堵点,充分发挥巡视巡察的“利剑”和派驻监督“前哨”作用,努力做到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让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政务服务
告别“一直在路上”
曾几何时,“一直在路上”是群众到窗口办事时挂在嘴边的一句自嘲话。而今,“最多跑一次”改革让权力晒在阳光下,政府服务跑出了加速度、企业群众竖起了大拇指。
2017年初,浙江启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重要抓手,以“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为重要支撑,以“聚焦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为重点领域,以“规范化标准化”为重要基础,从群众最渴望解决、最难办的事情上改起,“削政府手中的权、去部门眼前的利、割干部身上的肉”,让群众感到方便满意。
2019年,《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施行,将“放管服”改革中推行的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商事登记相关便利制度、区域评估、标准地等7项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
目前,浙江已梳理公布省市县三级“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主项1411项、子项3443项,除例外事项清单外,已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
象山县“村民说事”室
完善监督“短板”
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为补齐基层监督短板,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2018年7月5日,浙江出台关于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拓展延伸,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目前,全省1389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完成监察办公室设置和人员任职工作,履行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职能。
浙江还注意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报告村干部违纪情况、发现问题线索和配合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等方面的“前哨”作用。
深化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探索向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学校、医院等领域延伸监察监督工作,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确保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监督范围。
淳安县流动接访到村头
管住“小微”权力
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公开透明、靠制度约束,让基层公权力不跑偏、不任性。
一场以制度为抓手,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基层公权力有序运行的探索实践,在浙江大地蓬勃展开。
2004年,武义县后陈村在全国首创了村务监督管理制度,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时出台了《村务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制度》,开启了基层权力监督的新实践。
2009年,象山县推出了“村民说事”制度,让村民打开天窗说亮话,促进了村务的公开,强化了村民对村务的监督,消除了村民和村干部之间的隔阂。
2014年,宁海县推出《宁海县村务工作权力清单三十六条》,通过晒权力清单的方式,规范村干部用权,构建了农村小微权力监督规范体系。
2017年,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清廉浙江建设的战略部署。2018年7月,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了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明确指出:“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防止基层‘微腐败’。”
目前,浙江各地各单位已相继出台了覆盖机关、村居、学校、医院、国企、民企等各个领域的清廉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相关领域基层公权力的运行。同时,聚焦力量整合,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把精准监督向基层拓展,确保基层公权力运行不再任性。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 | 撰稿:袁卫 纪轩文 | 责编:林双桑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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