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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黄金贱卖,牵出4.7亿经济大案
中国新闻周刊 · 周群峰 | 发布时间2022-06-07 17:17:14    

   买来黄金,立即赔本贱卖掉”“声称产品的原材料中含有黄金,却被发现其中无任何黄金成分”“产品出口到香港后,马上被当成废品处理掉”,这一系列反常的商业操作背后,隐藏着一个跨省经济犯罪团伙。

  他们以黄金制品交易为幌子,采取“低值高报、虚构谎报”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疯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过长达1年多的缜密侦查,四川省绵阳市警方辗转四川、广东、广西、山东等省份,行程数万公里,全链条打掉该犯罪团伙。2022年4月底,随着被告人詹某堆等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标志着该案全案告破。

  专案组主要成员、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教导员缑宝林全程参与了该案的侦查工作。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他表示,在这起特大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多名犯罪嫌疑人仅为初中学历。他们谎称用贵金属加工产品,以达到提高进项商品价值的目的。

  他说:“在两三年的时间内,该犯罪团伙总计购买了大约1吨的黄金,然后低价销售,并虚开4.7亿增值税发票。该案侦破后,大量购买发票的企业补缴了税款,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花千万买黄金亏本出售

  2020年底,绵阳市税务部门向绵阳警方反映了一条线索:四川国金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宝公司”)在短时间内大量购买黄金,声称用作原料生产出口产品,并以此申请出口退税。

  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四川国金宝公司,曾花千万买黄金后立即亏本出售。供图/绵阳市公安局

  税务机关在核查时,发现该企业销售的产品中并不含任何黄金成分,存在明显的购销不匹配的情况,税务部门由此引起警觉,认为该公司存在很大的骗取出口退税的作案嫌疑。

  根据相关法规,出口退税是指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以帮助出口企业降低成本,增强商品国际竞争力,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在国内交完税,到国外又要交关税”的国际贸易进出口双重征税现象。

  这样既可为企业减负,也可以促进对外贸易。一旦退税,大笔的资金可以退回企业账户。有些不法分子却盯上这一环节,通过假报出口等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天眼查显示,国金宝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5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焦某。注册地址为绵阳市科创区创业服务中心企业加速器C区2栋3楼,经营范围包括建材批发;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眼镜制造;销售金银饰品等。焦某控股比例100%。

  收到线索后,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立即进行核查。缑宝林介绍称,警方进入该公司后发现,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厂房看上去有几百平方米。从外观上看,像是一家正常运营的公司,但厂房比较简陋,其中只有一些简单的生产设备,质量把关并不严格,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警方调查发现,焦某是陕西西安籍男子,他与蒋某安(浙江省临海市男子)共同负责该公司的运营。该公司对外称,两款产品(视觉训练仪、变流器)的原材料中都用到了黄金,均出口至香港某华公司。2019年9月至11月,国金宝公司以生产需要为由,花1000多万元,先后3次从广东省深圳市购买了共计41公斤的黄金,并取得了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

  缑宝林介绍,2020年,国金宝公司就向四川税务部门申请进项的出口退税,由于税务部门严格把关,他们未能得逞。此后,他们就去找了一家深圳的公司协助把这个产品出口到了香港,在深圳申请了一部分退税款。

  他说:“这很快引起了深圳税务部门的注意,他们发函建议绵阳税务部门对生产企业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民警调查获悉,国金宝公司表面的老板为焦某,但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某新。同时,周某新不仅在深圳有公司,而且也是香港某华公司实际控制人。

  这意味着,所谓的国金宝公司将产品出口到香港某华公司,其实相当于,产品从周某新的左手转到了他自己的右手,其目的就是为了便于骗税。

  2021年1月,绵阳市公安局决定对周某新、焦某等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并成立了由经侦支队牵头,抽调涪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警力组成专案组。

  为尽快查清线索,专案组从该公司购买的黄金流向为切入点,派出侦查员远赴深圳开展工作。

  缑宝林等专案组成员到深圳后,为搞清楚资金流的去向,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他们对所有嫌疑人进行讯问,对所有相关公司和个人逐一调查,经过1周多时间的工作,专案组调查到了上述41公斤黄金每一笔流向。

  缑宝林称,国金宝公司在深圳购买这些黄金后,并没有转运到绵阳的公司用于生产,而是在深圳就地降价卖掉。“焦某每次在深圳市罗湖区一家珠宝市场仓库内提取到黄金后,都会在当天以每克便宜3至5角钱的价格,卖给了不需要开具发票的黄金饰品厂商或个人。”

  花千万巨款购来的黄金马上亏本卖掉,国金宝公司这一反常的商业操作引起了警方注意。这种古怪行为的背后藏着怎样的秘密?

  “到香港被当成废品处理掉”

  2021年3月,专案组决定展开抓捕行动,蒋某安、周某新、焦某分别在绵阳、深圳、西安落网。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三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缑宝林称,审讯之初,三名犯罪嫌疑人开始不太配合,企图蒙混过关,后期随着证据的一一出示,他们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就交代了他们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犯罪事实。

  经查,周某新现年48岁,浙江省临海市人,2019年6月他与同乡蒋某安合谋,以朋友焦某为法人代表在绵阳成立了国金宝公司,生产训练仪、变流器等产品,用于出口香港某华公司。周某新常年在深圳居住,管理深圳市一家科技公司,对绵阳公司、香港公司运转进行遥控指挥。

  缑宝林称,周某新曾在西安做生意,期间认识了西安当地人焦某,之后发展成为朋友关系,“焦某除了挂名做国金宝公司老板,还负责提取黄金,和另外几个人贱卖黄金等事情”。

  缑宝林表示,警方审讯时,犯罪嫌疑人交代,国金宝公司曾招聘过几名工人,做一些拼装视觉训练仪和变流器的工作。周某新供述,视觉训练仪曾申请过专利,里面有个电机带着一个含有光线的物体,眼睛近视者盯着其中一个有颜色的东西转动眼球,从而可以起到矫正视力的作用。

  绵阳警方透露,上述两种产品都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不具有实际意义,而且其成分中也均不含黄金。2019年10月到2020年3月,在5个月时间内,周某新以产品出口香港为由,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税,共获取了出口退税款59万余元,向税务部门申报但尚未获取的出口退税款近100万元。

  缑宝林称,犯罪嫌疑人之前亏本处理黄金时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只有2万元,这与他们骗取的出口退税款相比,就显得“非常合算”了。

  周某新供述,他和两名80后同伙都是初中文化,为了赚取“大利润”决定铤而走险。

  他说,他们开公司、出产品、做出口贸易,以掩人耳目,提高骗取退税成功率,“国金宝公司简陋的生产线根本无法产出合格的视觉训练仪、变流器,这些低成本劣质产品以虚假出口贸易方式运输到香港某华公司后,就会被当成废品处理掉”。

  几名犯罪嫌疑人供述称,他们购买41公斤实物黄金,唯一目的就是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骗取出口退税。之所以选择黄金,是因为其在申报退税时具有高额的进项发票,他们谎称黄金是生产商品原料之一,以高成本获取更大金额退税。为了回笼资金,对他们没有实际用处的黄金,都被快速卖出。

  顺藤摸瓜牵出4.7亿大案

  出乎预料的是,办案民警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发现了另外一条重要线索:2020年9月至12月,周某新通过自己在深圳的科技公司,以向深圳另一家科技颜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詹某堆)购买“金膏”为幌子,支付对方4%的“手续费”,从该颜料公司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80万元,用于骗取出口退税需要。

  缑宝林称,金膏是由黄金经过特殊处理而成,外形呈膏状,主要用于陶瓷等工艺的加工,可使陶瓷等具有金光闪闪的外表,增加美观。他说,“周某新等人其实根本没有从詹某堆的公司购买过金膏。”

  为打击该犯罪团伙,专案组再次前往深圳。警方了解到,詹某堆是广东省饶平县人,初中文化。他伙同其初中同学许某为等人收取受票企业“手续费”后,大肆对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至此,一条涉及全国多地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黑色链条浮出了水面。

  2021年5月26日,詹某堆在深圳落网。经审查,詹某堆于2018年在深圳成立了两家公司,并在同学许某为的帮助下取得了上海黄金交易所一级会员单位的代理会员资格,以公司生产“金膏”需要为由多次购买共计1吨左右的黄金。

  詹某堆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对实物黄金则委托许某为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不需要开发票的黄金饰品生产企业或个人,许某为从中收取“跑路费”。

  经查,2018年以来,詹某堆用购买黄金取得富余增值税专用发票,再通过自己联系或者许某为、胡某明、孙某耀等人介绍,先后与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山东等地一些不法企业勾结,在未发生真实交易情况下,虚开购买生产陶瓷、颜料所需“金膏、金水颜料”等商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票面金额收取4%至8%不等的“开票费”,下家企业得到虚开发票后用于在税务部门申报认证抵扣税款。

  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詹某堆共计为国内101家厂商和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00份,涉案金额高达4.7亿元,从中获利几千万。

  缑宝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根据警方调查,上述101家厂商和企业的负责人主要从事陶瓷行业,他们是否涉及犯罪,也会由属地公安机关来进一步调查,根据他们取得发票的过程,以及其主客观是否一致原则等来认定他们是否涉嫌犯罪,涉嫌犯罪的将由属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他说:“其中,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已经被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透露,詹某堆落网后,专案组又先后辗转广东、广西、山东、浙江等地,对涉案企业固定证据,并敦促逃税企业补缴增值税款,共计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2021年11月,许某为落网,胡某明、孙某耀主动到案,三人共退出违法所得200余万元。2022年4月底,因涉嫌犯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詹某堆、许某为、胡某明、孙某耀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缑宝林表示,通过该案,也提醒一些企业要合法合规经营,不要去钻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漏洞做违法行为。否则,一旦被公安机关或税务部门发现,就必将付出法律代价。

  (绵阳市公安局宣传处岳波对本文亦有贡献)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 撰稿:周群峰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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