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杭州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初,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多次举报称,当事人在招商活动中虚假宣传。经核查,自2021年3月开始,当事人通过抖音、今日头条、酒店现场集中招商宣讲等形式,在全国招募“**优选”品牌合伙人。该公司招商负责人通过线上(微赞直播)线下(酒店会议)同时进行招商宣讲,使用了含有“合作收益预计为:1200元/年/人×5000人×30%=180万”“合伙人的收益预计为:2万/月/家50家×12月×10%=120万”等宣传内容的文案,通过预估经营情况,对合作收益和合伙人的收益进行宣传。当事人自述,上述宣传数据系依据其直营店和部分做得好的合伙店铺的经营情况,在极致的状况下测算预判出来的,但当事人未向执法人员提供实质依据。同时,有多名举报人也反映招商合作后未达到上述收益。
当事人在其“**优选”品牌招商宣讲时,将“在极致的状况下测算预判出来的收益”作为“普通的收益预计”来宣传已经具有误导性,宣传的数据无实际来源和实质性依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对其“**优选”品牌招商项目做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萧山日报 | 撰稿:杨圆圆 通讯员 庄映泉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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