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16日消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对刘连舸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潮新闻注意到,出生于1961年的刘连舸,曾长期在银行系统任职;10天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被开除党籍。
公开资料显示,1987年,刘连舸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毕业后,走上了自己在金融领域的仕途,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中国人民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司亚洲开发银行副处长、处长、中国驻亚洲开发银行(菲律宾马尼拉)副执行董事、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保卫局)局长等职。
2007年,刘连舸调任中国进出口银行任副行长;8年后升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2018年6月起,刘连舸任中国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部长级);一年后,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副部长级)。
2023年2月17日,中国银行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宣布中央决定:免去刘连舸的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职务。
一个月后,中国银行发布公告:董事会收到刘连舸的辞呈。刘连舸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企业文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任自2023年3月18日起生效。
3月31日,辞职仅13天的刘连舸,官宣被查。
刘连舸被查当日,中国银行党委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给予刘连舸的处分决定。
10月7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会议指出,刘连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触目惊心,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严重危害,辜负了党中央的重托和全行干部员工的信任,严重破坏了中国银行的政治生态,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
经查,刘连舸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徇私录用调整提拔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来源:潮新闻 | 撰稿:季建荣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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