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从省委组织部获悉,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唐一军同志任浙江省委副书记。
唐一军,男,汉族,1961年3月出生,山东莒县人,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现任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个人履历:
1977.07——1980.10,在浙江省青田县石溪公社、丽水县富岭公社、永康县寮湖公社插队劳动(知青);
1980.10——1984.09,浙江省丽水地委党校资料员;
1984.09——1986.07,在浙江省委党校本科理论班学习;
1986.07——1991.07,浙江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干部、主任干事;
1991.07——1997.07,浙江省委办公厅专职秘书、副处长级专职秘书、正处长级专职秘书;
1997.07——1999.07,浙江省舟山市委秘书长;
1999.07——2002.06,浙江省舟山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02.06——2005.06,浙江省纪委常委、秘书长;
2005.06——2010.02,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市纪委书记;
2010.02——2010.04,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0.04——2011.02,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1.02——2011.02,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
2011.02——2016.04,浙江省宁波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16.04——2016.05,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16.05——2016.08,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1]
2016.08——2017.02,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
2017.02——,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来源: 浙江日报 | 作者: | 责编:邓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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