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计署官网发布了《2018年第48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披露了今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公告》显示,今年第二季度,审计部门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37个中央部门、10户中央企业进行审计,并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此次抽查了1540个单位、2439个项目,涉及资金4187.4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1.12亿元。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附件部分审计署披露了2018年第二季度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其中,有6个省的9个市县(区)以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方式,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88.63亿元。在这88.63亿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中,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问题最为突出,独占40.07亿元。
附件透露,2017年7月和9月,余杭区所属部门与相关单位签订农居房整治、道路修缮及建筑物拆除等内容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合同,协议金额52.78亿元,协议约定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截至2018年6月底,杭州市余杭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成政府隐性债务 40.07 亿元。
此外,审计署还点名了黑龙江省兰西县,陕西省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贵州省纳雍县,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五通桥区、峨眉山市,四川省蓬安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等8个市县(区)。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胡清林 | 责编:张云松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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