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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干警民警紧急医疗救治走"绿色通道" 先救治后缴费
发布时间:2018-12-06 19:16:27    

中国网12月6日讯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分别与司法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公安民警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紧急医疗救治网络和紧急医疗救治联络协调机制,保障司法行政干警、在职公安民警、辅警、公安院校学警伤病后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通知》均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各急救中心(站)共同构建紧急医疗救治网络。各地应确定若干医疗服务能力较强、专科特色突出的三级甲等医院作为省级紧急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部分医院作为国家区域紧急救治定点医院,承担各区域急危重症患者的诊疗工作。定点医院要建立紧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司法行政干警、公安民警、辅警和学警凭相关证明进入优先服务流程,实施先救治后缴费,提高医疗救治效率。公安民警、司法行政干警紧急医疗救治网络开建 -中国警察网

各急救中心(站)要做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加强与定点医院沟通衔接,确保院前院内信息通畅,与定点医院共同建立紧急医疗救治网络。

在建立紧急医疗救治联络协调机制方面,《通知》均提出,要确定各级、各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加强统筹协调,保障医疗救治工作便捷畅通。同时,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紧急医疗救治对象范围核实身份,向定点医院报送相关信息,配合做好救治相关工作。

需转外地治疗时,由定点医院提出需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相关医疗机构,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救治工作的及时性和延续性。情况特别危急或不宜转诊的,应当协调外地专家会诊救治,或依托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组织专家会诊、实施远程医疗救治。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强化督促落实。必要时可组织医疗专家组,为执行重大安全保卫任务和长期坚守基层一线以及艰苦边远地区的司法行政干警、公安民警提供送医上门服务。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辛闻    | 责编:张云松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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