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报会,会上介绍了《网络预约居住房屋信息登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该《办法》是浙江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出台的规范网络预约居住房屋信息登记、保障运营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规范性文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网约房平台公司和房屋所有权人(包括使用权人)、房屋入住人员要按照要求做好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网约房公司要确保线上提供服务的房屋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房屋一致,查验、如实登记并向省级公安机关报送房源、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入住人员相关信息。要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损毁、丢失。房屋所有权人要保证用于居住的房屋具备基本居住功能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等安全要求,如实向网约房平台公司报送房源、入住人员相关信息,查验入住人员相关信息。房屋入住人员要如实向网约房平台公司报送相关信息。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总队长吴益中介绍,所谓的网约房即网络预约居住房屋,是指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布房源、预订并完成交易,提供用于居住的房屋以及可供居住的其他场所。
“网约房因入住人员流动快,房东房客互不见面,身份信息无法掌握,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治安、消防甚至反恐风险问题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吴益中说,今年以来,浙江省公安厅和网约房平台公司开展合作,在杭州拱墅、宁波江北等地先行试点,探索加强网约房管理的办法,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办法》,并充分征求了网约房平台公司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
杭州市拱墅区某小区一共有1860余套房子,其中450余套被作为网约房出租,是目前拱墅区“网约房”最集中的楼宇,人口流动十分频繁,治安案件发案率也比较高。2017年5月,该小区正式开始运行现在的管理设备和模式,进门有门禁,网约房入住需要在前台核验身份、登记授权。
许先生是该小区的一名“二房东”,他和其他一些“二房东”一样,在这个小区长期承租了大量房源,改装之后进行出租。他从2016年开始做网约房生意,他在该小区一共有20余套房子作为网约房出租。
“以前我们都是各做各的,自己出钱请管家和保洁,每个月都要1万多的工资。”许先生说,以前的方法不仅花费高,还不安全,他们不知道租出的房子里面究竟住了什么人。
2017年5月,在拱墅公安的约谈和指导下,该小区的房东们自发成立了“网约房自治联盟”,在小区门口装了门禁等智能系统,并专门聘请了前台工作人员进行租客的身份验证和门禁授权工作。
“我们现在都不需要请管家,只要每个月缴纳一定的会费来维持联盟的正常运行,每个月能省下很大一笔支出,而且前台就做好了身份验证的工作,让大家都更加安全了。”许先生说。
据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副局长刘海青介绍,今年以来,该小区入室盗窃等侵财型案件已实现零发案,黄赌警情同比下降75%。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李佩 陈谊 | 责编:张奇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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