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信箱:
184042016@qq.com
最新原创 曝光台 中国访谈 中国三分钟 冲浪特殊资产 潮评社 温州 绍兴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庐 文娱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新闻详情 A- A+
杭州:不得以研学旅行为名开展逐利性竞赛活动
发布时间:2019-04-25 16:07:25    

  新华社杭州4月25日电(记者顾小立)杭州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近日发布意见,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实施方式,积极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不得以研学旅行之名开展逐利性竞赛活动或举办与中小学升学有关的学科类等级考试。

  杭州市要求,研学旅行要坚持公益为先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经营性创收,以年级、班级为单位的研学旅行活动,要本着由近及远、自内向外的原则,原则上根据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以杭州本市、杭州都市圈、长三角城市群为范围组织实施。研学旅行后,可鼓励学生将研学的问题和成果进行梳理提炼,并通过漫画、图表、诗画、视频等方式进行展示。

  在安全保障方面,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应按有关规范配备一定比例的教师、安全员(救护员)、家长志愿者,这些人员应全程参加。应当使用具备包车客运经营资质的客运企业提供的营运车辆和持有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在未列入各级研学旅行营地目录的场所安排集体住宿。

  与此同时,列入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名单的场馆、景区、景点等,均须按准入条件明确的减免标准,对中小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予以减免门票、活动等费用。对义务教育段和高中教育段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残疾学生实施减免政策,每人每年减免1000元,低于1000元的按实减免。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 责编:胡清林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    

浪潮评论
潮评社
国网传播
微店
我要发稿
广告合作
浪潮评论
潮评社
国网传播
忠文创
我要发稿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057187567897 京ICP证 04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