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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浙皖电子驾驶证、行驶证9月30日起实施互认
中国网 ·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国交通频道 | 发布时间2020-09-13 09:53:19    

   沪苏浙皖四省市电子驾驶证、行驶证9月30日起将正式实施互认。

  实施后,交管部门对随车未携带纸质驾驶证、行驶证,仅出示电子证件,核查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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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随申办市民云”APP截图

来源:中国网    | 撰稿: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国交通频道    | 责编:李斌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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