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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王一博被报假警 未发现举报人所称违法行为
北京晚报 · 辛文 | 发布时间2020-12-28 08:32:33    

   12月28日凌晨,东阳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未发现艺人(王某某)有举报人所称的违法行为。警方在北京查获举报人邢某某(女,31岁),经查,该女子有精神类疾病诊断史,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同时警方提醒:“散布谣言、谎报警情均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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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此前报道,27日凌晨乐华娱乐突然发布声明,称王一博在横店剧组休息时遭到别有用心之人恶意匿名举报,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王一博积极配合完成了调查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这也证明了这是一次报假警的违法行为。

  多知一点 报假警怎么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北京晚报    | 撰稿:辛文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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