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最新原创 专题 新经济 曝光台 中国访谈 中国三分钟 冲浪特殊资产 潮评社 温州 绍兴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庐 文娱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新闻详情
浙江发文打击网络虚假信息 对假新闻、标题党说不
浙江日报 · 见习记者 郑铭磊 记者 蒋欣如 | 发布时间2021-09-30 09:48:07    

   假新闻、标题党、网络水军,可谓是当下信息时代“扰民三巨头”,广大网民早已不堪其扰,深恶痛绝。9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的决定(下称《决定》)。这也彰显了浙江作为互联网大省,加强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决心。

  《决定》里有哪些与我们网络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又会为浙江网民在网上冲浪带来哪些变化?快一起来看看吧!

IMG_7628.JPG

  “扰民三巨头” 一个都别想跑

  网上冲浪时,最浪费时间的莫过于看了假新闻后虚惊一场。疫情期间一些引起社会恐慌的虚假信息,往往吓得“相亲相爱家族群”里七大舅、八大姨一通转发。这一乱象将在《决定》推出后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博眼球、骗流量的“标题党”,现在也要戴上“紧箍咒”。《决定》规定,应当防范和抵制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含有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等不良信息。

  除了假新闻和标题党,评论区铺天盖地刷屏、控评的“网络水军”,尤其是不良饭圈文化中一些恶意掐架、引战的粉丝群体,也严重污染了互联网环境。针对这一乱象,《决定》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秩序。

  由哪些政府部门负责管理?《决定》明确了

  《决定》明确了治理网络虚假信息的相关部门及其负责的工作: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网络出版物涉及的虚假信息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负责防范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管辖范围内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网络广告涉及的虚假信息监督管理工作等。

  《决定》还强化了协同机制,明确网信部门应当会同新闻出版、公安、司法行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电信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网络虚假信息整治力度。

  对于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网络虚假信息治理工作中有违法行为的,《决定》规定,将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人人有责

  《决定》强化了对虚假信息的刚性约束,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实名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审核、信息巡查、网络虚假信息处置等制度。同时,在首页首屏等显著位置设置快捷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处置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并反馈处理结果,并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为守护共同的网上精神家园贡献力量。遭遇网络信息及时举报,避免“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的困境。

  《决定》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每年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和信用管理制度,报告其为防止网络虚假信息所采取的措施,便于行政监管与公众监督。如违反本《决定》,未履行主体责任的,将由网信部门约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予以处理。

  同时,《决定》规定网信部门应当建立网络虚假信息监督举报平台,以接受公众对网络虚假信息的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浙江日报    | 撰稿:见习记者 郑铭磊 记者 蒋欣如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    

来源:浙江日报    | 撰稿:见习记者 郑铭磊 记者 蒋欣如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