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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纪委监委公布第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浙江新闻 · 戴睿云 | 发布时间2022-01-08 09:57:43    

   群众利益无小事。2021年以来,浙江省纪委监委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牵头和监督作用,会同15家省直单位精选15个项目,直击群众“急难愁盼”,以“小切口”破题,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及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注重长效治理,推动解决了一批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组织督导检查7065次,查处问题2558个,处理党员干部3006人。

  为落实“开门搞治理”要求,省纪委监委将分三批公布专项治理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第一批成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牵头,具体是:

  一、项目名称:城镇管道燃气建设“中梗阻”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治理成果:

  1.系统谋划强部署。通过主动排查梳理,全省共排查出玉环大麦屿LNG中转储运项目未开工、天台县城市天然气门站及连接管网工程未建成等8项城镇管道燃气建设“中梗阻”问题。

  2.协同闭环抓落实。建立健全问题发现、督办、整改联动机制,明确整改期限及整改要求,并对项目实行周、月报制度,动态跟踪治理进度和落实情况,先后11次赴现场督导督察,召开专题协调会17次,有力地推进了相关事项治理和项目落地。8个问题均已提前于10月底完成整改,其中,2个项目已通气投产、4个项目已建成,2个已开工。

  3.群众有感惠民生。已有城镇居民17余万人、140余家工商业用户用上了更为清洁、安全、经济的管道天然气,较未通管输气之前每年至少可节约3700万元。随着项目全部投产供气,预计可惠及城镇居民40余万人,工商业用户1500多家,每年为群众减负2.3亿元以上。

  二、项目名称:农村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治理成果:

  1.加强业务指导。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三级联动,合力推进农村回迁安置问题整改工作。明确农村回迁安置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标准,规范公寓式住宅方式、农村宅基地方式以及货币方式安置到位的要求。全力做好农村回迁安置住房用地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优化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用地计划指标做到应保尽保、先用后销。

  2.加强督导检查。对重点市县进行专项督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压紧属地整改责任。督促各地倒排时间,细化整改计划,明确一户一册一档案,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治理进度一月两报。全省农村回迁未安置5-8年6737户、8年以上1459户,全部整改完成,完成率100%。

  3.坚持长效治理。制定完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办法,构建“先安置后拆迁”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长效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报经省政府同意批复各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试行)》,出台《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科学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智慧征迁”系统建设一期完成并在5个县试运行;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应用已在全省推广应用。

  三、项目名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集中攻坚销号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治理成果:

  1.推动信访问题彻整彻治。第一批357件、第二批95件攻坚销号信访件已全面完成整改销号,整改销号完成率为100%。着力保障了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切实解决了一批社会最聚焦、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我省加强党建统领、整体智治,建立“七张问题清单”系统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经验做法受到中央层面肯定。

  2.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全省296个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占94.3%,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4.2%,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继续领跑长三角区域。

  3.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领导领办盯办制度和信访件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双签字”销号制度。

  4.强化数智赋能。紧紧围绕“小切口、大牵引”,研究开发 “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系统,通过设置“一图三榜四模块”,实现督察交办信访件全过程线上办理、调度、销号、统计。

  四、项目名称:城市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治理成果:

  1.全面部署整改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对城市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全面部署安排,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

  2.一线督导有力有效。省建设厅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先后8次赴杭州、宁波、温州、金华、湖州、舟山等地开展督导调研,实地查看安置房建设项目17处,检查整改方案、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的落实。

  3.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全省城市回迁未安置5-8年15157户,整改完成14057户,完成率92.7%;8年以上4463户,全部整改完成;5年以上合计整改完成18520户,完成率94.4%。

  4.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省级层面,省建设厅印发《城镇棚户区改造基本公共服务导则(试行)》,对棚改的范围界定、征收补偿、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全流程进行规范,并在台州市建设局前期研究基础上,对房屋征迁监管的数字化应用进行专题研究和试行推广。市县层面,各地结合拆迁安置、城市回迁安置工作实际,加快健全拆、建、安全流程闭环管理政策,已修订出台政策57个。“智慧征迁”系统建设一期完成并在5个县试运行,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应用已在全省推广应用。

  五、项目名称: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治理成果:

  1.规范运行强管理。累计查出各类不规范问题24185件,其中涉及资源资产交易不规范问题2890个,违反非生产性支出问题1641个,各类不规范合同19656件。通过完善制度、重签补签、退赔补差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成,通过规范合同直接增收9344.31万元。

  2.数智监管提效能。全省共有95个县级单位、2.3万个村社上线应用浙江省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系统中基础数据、财务管理、移动审批、银联支付模块已全面上线、有效运行,阳光公开等模块的应用和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2.0系统即将对接推广,基础数据已归集1265.36万户农户信息,涉及人口3864.04万人,浙政钉访问量120万人次,日活跃度4万余人次。

  3.建章立制促长效。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持续推动各地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制度。省级制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市县乡村累计完善制度3192个,其中市级7个,县级150个,乡镇级491个,村级2544个。

来源:浙江新闻    | 撰稿:戴睿云    | 责编:赵慧子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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