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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布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辛文 | 发布时间2022-01-29 08:29:44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公布省长、副省长牵头的重点工作和十方面民生实事的责任分解等。随小编详细了解吧——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王浩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2.继续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列第一位者为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

  3.稳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4.举全省之力办好杭州亚运会,强化全省域参与,加强杭州和宁波、温州、金华、绍兴、湖州等协办城市的密切协作,完善工作保障体系,凝聚起共襄盛举的强大力量。树立绿色理念和精品意识,高标准推进亚运场馆、亚运村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全力做好比赛项目筹办、疫情防控、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确保办得精细、精准、精致、精彩、经典。

  责任单位: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政府,省体育局、省残联,省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二、陈金彪常务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持续缩小。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

  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3%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完成国家下达的能源指标计划目标。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5.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推进杭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确保全省营商环境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省口岸办,杭州市及其他设区市政府

  6.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实施优结构、扩投资“1+9”行动,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有效投资增长6%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

  7.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以“万亩千亿”、开发区(园区)等重点产业平台为支撑,围绕“415”产业集群和网络通信、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标志性产业链,统筹招大引强和激活内资,实现制造业投资增长10%,其中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2%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药监局

  8.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适度超前布局的要求,聚焦交通运输、能源、水利、防灾减灾、新基建等领域,滚动做好项目储备,加快推进在建工程,确保湖杭铁路、杭州机场轨道快线等项目建成通车,推动宁波舟山储运基地主体工程、通苏嘉甬铁路、甬舟铁路、嘉兴机场、甬金衢上高速公路、常山江航电枢纽等项目开工,攻坚突破杭州中环、杭绍甬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六横公路大桥、沪苏湖铁路、三门核电二期、浙江液化天然气(LNG)三期等重大项目,实现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5%左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相关市、县(市、区)政府

  9.实施一批重大民生项目,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项目推进力度。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

  10.推进资源要素向重大项目集中,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力争可用专项债资金增长20%以上、覆盖省以上重大项目,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土地保障重大项目清单和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

  11.建立省主导的跨区域跨流域跨周期重大项目实施机制,完善投资赛马、项目晾晒机制,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产早见效。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能源局

  12.大力培育消费新热点,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积极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旅游市场恢复。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13.培育壮大文化体育服务、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等生活性服务业,增加高品质服务供给。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省药监局

  14.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支持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创新发展,实施“丝路领航”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境外经贸合作区布局,加强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加快构建涉外法治工作体系,强化境外项目风险防控,提升“义新欧”中欧班列市场竞争力,争创长三角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为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宁波市、金华市及义乌市政府

  15.强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做优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创意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助推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

  16.迭代升级数字化改革。优化数字化改革体系架构,全面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业务流程优化、制度重塑、系统重构。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成功能强大、支撑有力的数字资源系统。围绕党建统领、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和基层治理等系统,加快打造一批管用实用好用的重大应用。

  责任单位:省委改革办,省数字化改革“1+5+1”其他牵头单位

  17.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数据安全。

  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18.扎实推进“扩中”“提低”改革。加快构建“全面覆盖+精准画像”基础数据库,精准识别和摸清“扩中”“提低”重点对象底数。积极探索“扩中”“提低”的实现路径,加快健全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机制,全面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创新完善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困难群体帮扶机制。聚焦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等“扩中”重点群体,低收入农户、困难群体等“提低”重点群体,探索制定针对性增收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增收积极性主动性。

  责任单位:省委社建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残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9.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

  20.深化国土空间治理改革,科学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建设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万亩,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省林业局

  21.纵深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全力抓好协同事项落实,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南向拓展带建设,做深做实长三角产业合作区,推动数字长三角、科创产业共同体、世界级港口群等关键领域一体化合作取得新成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浙江边检总站、省海港集团,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2.编制实施杭州湾产业带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大湾区十大标志性工程,接续实施一批产业、科技、生态等支撑性项目。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

  23.擦亮全域美丽大花园金名片,深入开展“人人成园丁、处处成花园”活动,进一步做亮“耀眼明珠”。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省文物局

  24.提速推进大通道建设,加快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完善综合交通网络,新增铁路与轨道交通里程260公里。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25.加快提升大都市区能级,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支持温州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金义聚合同城化发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及义乌市政府

  26.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实施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27.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编制实施耕地恢复补充方案,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推行“田长制”。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28.大力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加快建设甬舟温台临港产业带,积极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推动炼化一体化和下游新材料项目建设,建好国家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促进海洋渔业转型提升。支持建设海洋中心城市。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药监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宁波市、温州市、舟山市、台州市及相关设区市政府

  29.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坚持分类施策、一县一策,完善省域统筹机制和激励奖补政策,省财政新增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山区26县生态工业重点项目。支持浙西南革命老区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30.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提升“产业飞地”“科创飞地”建设水平,推进山海协作产业项目300个、投资400亿元以上,增强山区内生发展动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相关市、县(市、区)政府

  31.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政策,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决避免“一刀切”、运动式“减碳”。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32.狠抓百个千亿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启动700万千瓦清洁火电、100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开工建设,新增风光电装机400万千瓦以上,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相关市、县(市、区)政府

  33.强化能源运行调度,确保能源安全保供。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煤电油气运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4.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

  35.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6.扎实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

  37.大力支持钱江源-百山祖创建国家公园。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衢州市、丽水市政府

  38.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深化“遏重大”攻坚战,聚焦道路运输、涉海涉渔、消防、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工矿、旅游和城市运行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下降”。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浙江海事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39.深入推进台风、洪涝防治,加强地质灾害治理。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

  三、朱从玖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港口航运中介、行业协会商会、供水供电供气等领域涉企收费,引导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收费。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2.开展大宗原材料价格日常巡查,依法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有效减轻企业成本压力。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3.为市场主体注入更多金融活水。实施金融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保障资金供给有效匹配、合理充裕。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规模,提升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积极引导金融系统向市场主体合理让利,确保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信厅、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

  4.全面推进极简审批许可、便利开办登记,加快实现商事主体登记“零干预、零材料、零费用、零跑动”,优化注销服务,建立歇业制度,畅通企业退出渠道。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省大数据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5.强化市场主体全过程公正监管,全链条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平台企业合规治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省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6.实施提升传统消费、扩大新型消费政策,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7.加大社区商业设施配套、步行街改造、智慧商圈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城乡一体化智慧物流体系,打击假冒伪劣,打造高品质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流通与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实施重大机遇,引导企业用好零关税等规则,落实好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政策,推行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新业态,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基本稳定。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贸促会、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浙江银保监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9.省级稳外贸资金增长14%,扩大小微企业出口信保覆盖面,政府统保平台费率整体水平下降10%以上。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出口信用保险浙江分公司

  10.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紧缺资源进口。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11.全面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力争实际使用外资180亿美元,更好发挥外资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

  12.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强化4个片区联动发展,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管齐下,推动舟山片区做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高地,推动宁波片区锻造世界一流强港硬核力量、建设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推动杭州片区建设数字贸易示范区、国际金融科技中心、数字物流先行区,推动金义片区打造高水平世界小商品之都,加快形成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成果。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杭州市、宁波市、金华市、舟山市及义乌市政府

  13.办好首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加快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杭州市及其他设区市政府

  14.持续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有序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风险点,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信厅、省公安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省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5.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

  16.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阳光厨房”和城乡放心农贸市场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四、高兴夫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实施一批重大城市建设改造项目,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更新、城市内涝治理,提升城市功能。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2.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3.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推动国有企业承担好责任、发挥好功能、发展好企业。

  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4.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一体、部门协同的城乡规划建设和风貌管控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深化“千万工程”,强化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联动推进未来社区和未来乡村建设,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新建成50个城市风貌样板区、30个县域风貌样板区、40个未来社区、200个未来乡村。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5.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6.加快宁波舟山港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提高海铁、公铁、江海等多式联运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浙江边检总站、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海事局、杭州铁路办事处、省海港集团,宁波市、舟山市及相关设区市政府

  7.依法稳妥处置房地产领域风险。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

  8.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城市精细化智慧化治理,塑造城市文明新形象。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广电局、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9.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

  10.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立法。

  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五、成岳冲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疫苗接种,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强化平战结合,完善疫情防控六大机制,做到快检测、快流调、快编组、快转运、快隔离,不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水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遭遇战歼灭战。

  责任单位:省疫情防控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政府

  2.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大力倡导“人人都是东道主”理念,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推介,积极开展“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掀起全民迎接亚运、参与亚运的热潮。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体育局、团省委,省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杭州市及其他设区市政府

  3.加快体育强省建设,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全力做好我省运动员参加亚运会的训练备战工作,办好第十七届省运会。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残联

  4.加强市场运作,放大亚运效应,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商贸旅游产业,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

  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大力推动普惠性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扩容,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加强基础教育资源优质均衡供给,平稳有序推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巩固扩大“双减”成果,提升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采取更加有力措施降低青少年近视率。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深化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推进新一轮学科建设计划,提高高校办学水平。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

  6.深入实施健康浙江行动。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中心,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全面推行“健康大脑+智慧医疗”应用,使全省域都能享有便捷化、智能化、有温度的卫生健康服务。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

  7.营造育儿友好环境。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全面取消社会抚养费,建立生育全流程服务体系,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急救治制度,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优化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生育相关假期及其福利待遇。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委老干部局(省关工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8.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深化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提高文物安全协同监管能力。

  责任单位:省文物局、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9.加快浙江文化标识建设,系统开展宋韵文化研究传承和南宋文化品牌塑造。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社科联

  10.深化文艺精品创优工程,全面繁荣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浙江出版集团、省社科联、省文联、省作协、省文投集团

  11.举办亚洲之光国际艺术节。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杭州市政府

  12.深化百城万村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农村文化礼堂运营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省广电局

  13.深入推进之江文化产业带大项目建设,高标准建设数字音乐、数字出版、短视频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广电局,杭州市政府

  14.深化文旅融合,加快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四条诗路文化带建设。

  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物局

  15.深化“浙江有礼”“最美浙江人”品牌培育,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推进全民阅读,不断提升全民文明素养。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六、王文序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2.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责任单位:省残联,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3.加强困难群体救助,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1万元以上,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年标准达到2.1万元,确保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4.实施“养老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计划,支持专业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创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加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建立空巢、留守、失能、重残、失独老人为主要对象的居家社区探访关爱制度。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5.积极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加强养老护理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

  6.支持驻浙部队建设,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双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七、卢山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2.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指标计划目标。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3.以“真金白银”换市场主体轻装上阵、专注前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更大政策支持,最大限度挖掘省内降本空间,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的原则,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快享、及早发力,力争为市场主体减负3000亿元。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进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让企业家潜心强创新、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经信厅,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温州市政府

  5.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实施重大科研平台设施建设千亿工程,省级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资金增长40%。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6.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综合性科学中心。

  责任单位:杭州市政府,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7.加快推进甬江、环大罗山、G60(浙江段)等科创走廊建设。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设区市政府

  8.完成10大省实验室建设布局,提升中科院医学所平台能级。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9.加强关键核心和基础共性技术攻关,组织开展“尖峰、尖兵、领雁、领航”攻关项目400项以上。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10.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推动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新增创新型领军企业10家、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11.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新组建创新联合体5个,新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1家,完成10大省技术创新中心布局。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教育厅

  12.深入实施“鲲鹏行动”“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人才工程,新增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5个,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3.加快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省级整合存量资金99亿元、新增20亿元,集中力量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4.强化龙头企业引领带动,深入实施“凤凰”“雄鹰”“雏鹰”“放水养鱼”和单项冠军培育行动,力争新增上市公司70家,培育雄鹰企业1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单项冠军企业20家。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

  15.强化链条式培育,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实施强链补链固链项目60项以上。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16.强化集群式发展,培育“新星”产业群20个左右,积极创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17.用好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实现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18.全力推动数字经济积厚成势。深化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做大做强数字安防、集成电路、智能计算和智能光伏等产业,推进类脑智能、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发展,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2%。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之江实验室,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9.大力推进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新增“未来工厂”15家、智能工厂150家。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20.深入开展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推动高耗低效企业转型升级,力争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增长8%。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1.深入推进清新空气行动,确保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低于每立方米26微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于92%。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林业局、浙江海事局、省气象局

  22.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持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省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4%以上。

  责任单位:省治水办、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

  23.加强土壤污染治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24.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加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25.实施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浙江海事局

  26.加强珍稀濒危物种抢救保护和外来物种入侵治理,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杭州海关、宁波海关

  八、徐文光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2.推动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

  3.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510万亩。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粮食物资局、省供销社、省林业局、省农发集团

  4.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电力公司

  5.加大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推进力度,省财政支持资金增长86%,振兴现代种业,加快补齐农机短板,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省林业局

  6.落实八大水系全面禁渔期制度。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7.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8.扎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工作,推动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缴费,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完善大病、慢性病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

  九、王成国副省长牵头重点工作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建设,完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委改革办、省信访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

  2.深入实施网络安全整体能力提升行动,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

  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

  3.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信访局、省公安厅

  4.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浙江银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省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机制其他成员单位

  十、各市、县(市、区)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共同落实工作

  1.坚持改革进取,建设创新政府。全面加强学习,深化调查研究,增强工作本领,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坚定不移吃改革饭、打创新牌,强化整体智治、唯实惟先,勇当标杆、敢为闯将,以数字化改革引领变革性组织建设,系统重塑机制、工具、手段和方法,创造性推动工作质效提升。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坚持担当作为,建设实干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抓而不实,等于白抓”的谆谆教诲,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全部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全部精力用在办实事求实效上。大兴真抓实干之风、攻坚克难之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落实,事不避难、一抓到底,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3.坚持依法履职,建设法治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立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4.坚持为民清廉,建设服务政府。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把握群众的脉搏,用情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用力把事情做实做好,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期盼。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十方面民生实事责任分解

  1.新增150个乡镇(街道)建有托育机构;新增托位5万个,其中新增普惠托位3万个;(牵头领导:成岳冲,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所,新增公办幼儿学位2万个。(牵头领导:成岳冲,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2.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100所,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8万个;支援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组建跨地区教共体结对学校500所。(牵头领导:成岳冲,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3.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40万人,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20万人。(牵头领导:徐文光,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

  4.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10个;新增县级公立三级医院床位5000张,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500个;支持山区26县和6个海岛县全面建立标准化胸痛、卒中、创伤三大救治中心和检验、影像、病理三大共享中心,建设128个以上临床专科,新增院前急救服务站40家。(牵头领导:成岳冲,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5.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6000张,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6000人,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家智慧公办养老院,所有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无感服务智能终端。(牵头领导:王文序,责任单位:省民政厅)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达到1500万人。(牵头领导:成岳冲,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6.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7500栋。(牵头领导:高兴夫,责任单位:省建设厅)

  7.提升建设规范化儿童康复机构50家,提升建设规范化残疾人之家200家,完成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1000个。(牵头领导:王文序,责任单位:省残联)

  8.完成全省520公里国省道起伏不平等病害点段、100座桥头整治,(牵头领导:高兴夫,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完成全省460公里城市道路起伏不平等病害点段、260座“桥头跳车”城市桥梁整治;(牵头领导:高兴夫,责任单位:省建设厅)11个设区市城区新增停车位10万个,(牵头领导:高兴夫,责任单位:省建设厅)新改建农村公路1600公里。(牵头领导:高兴夫,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9.新开工提标加固海塘240公里,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0座、山塘整治450座,提升改造农业灌溉泵站机埠、堰坝水闸1500座,改造农村供水管网2800公里,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500公里。(牵头领导:徐文光,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10.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8000个,新增城市书房200家、文化驿站100家、乡村博物馆400家,(牵头领导:成岳冲,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新建农村文化礼堂600个。(牵头领导:成岳冲,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 撰稿:辛文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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