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浙江省疾控中心向广大居民发出提醒:请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近两周内去过疫情发生地或本地已有疫情发生,在出现发热、咳嗽、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症状时,务必不要自行服药或置之不理,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如实报告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尽快做核酸检测,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同时,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近期去过疫情发生地或本地有疫情发生,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务必不要自行服药或置之不理,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尽快做核酸检测。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 撰稿:陈宁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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