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最新原创 专题 新经济 曝光台 中国访谈 中国三分钟 冲浪特殊资产 潮评社 温州 绍兴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庐 文娱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页 > 要闻 新闻详情
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作出决定 对现役士兵衔级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新华社 · | 发布时间2022-02-28 10:04:31    

   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草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拟对士兵军衔的性质、设置和管理作出规定。

  草案指出,士兵军衔是表明士兵身份、区分士兵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党和国家给予士兵的地位和荣誉。

  草案提出,士兵军衔分为军士军衔、义务兵军衔。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高级军士: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中级军士:一级上士、二级上士;初级军士:中士和下士。军士军衔中,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下士为最低军衔。义务兵军衔由高至低分为上等兵和列兵。

  为规范士兵军衔管理,草案对士兵军衔的上下级关系、标志佩带等作出规定。草案明确,士兵服现役的衔级年限和军衔授予、晋升、降级、剥夺以及培训、考核、任用等管理制度,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来源:新华社    | 撰稿: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    

来源:新华社    | 撰稿: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