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一次光临这个春天,而浙江也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推出一个助力消费者权益的线上应用:“浙江消保在线”(“消费宝”)。
不是不期而遇,而是重磅助力。
其功能被这样解释:该数字化应用聚焦消费维权、消费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在实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件事”全程质控的同时,还能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的特色服务。
“浙江消保在线”(“消费宝”)正式上线 图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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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自然是浙江数字化改革的又一个成果。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推出,其意义昭然。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平台经济以及新业态的蓬勃兴起,也使得消费投诉量日益增多。
统计表明,2021年,浙江省消费投诉举报量达149万余件,居全国第二位。
细细梳理、寻找和分析这个数据背后的东西,大约可以得出这样一个亦喜亦忧的结论:它反映出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也对如何更好回应消费者呼声、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出更高要求。
这是督促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精心研究并打造数字化应用工具的最大动力。
方便消费者是一个端口,便于监管是另外一个端口。二者在不同的功能下共同形成一个闭环。
一方面从消费者视角出发,在前端打造了数字化应用“消费宝”,另一方面服务于监管者,在后端建设实战化的业务操作系统“浙江消保在线”,实现全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件的全流程闭环处置及全程智控。
更重要的是,这个应用与全国12315、省12345平台实现贯通。触角延伸不留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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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经走过了39个年头。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是为了扩大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
在中国,这个节日也由以往的假冒伪劣产品集中投诉日变成现在的消费者权利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的延展。消费者对于“天天3.15”的无尽渴望正在各方的努力下接近实现。
而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手段也在逐年更新。浙江的这个“消费宝”应用即可谓应运而生。
而从密密麻麻、数不清的消费维权案件中拎出来的2021年十大典型案件则无疑昭示着,消费维权依旧任重道远。
从一个角度看,消费者权益被侵害事件依旧屡屡不绝,维权之路仍然漫长。另一个角度看,随着维权工具的使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终将无处遁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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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这一天,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1年度消费维权白皮书》。
《白皮书》通过汇集全省相关信息,借助大数据分析手段,对全省消费维权、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网络消费监管及“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等工作具体分析,立体展现全省消费维权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里面最重要数据是,过去的这一年里,浙江省受理消费诉求149.92万件,挽回经济损失3.67亿元。
数据背后折射的,不仅仅是成就,也有轻易卸不下的担忧。
消费永恒,监管也就永恒。而减少直至消除消费侵权案件需要的不仅仅是消费者意识的觉醒,更需要强有力的监管手段和籍此施展的打击力度。
如果说产品的假冒伪劣在历经三十多年的打击之后已经难以藏身的话,那么新时代兴起的各类服务欺诈依旧在风起云涌之中。
由产品而服务,由投诉无门到心中有谱,消费者经历的不同年代的消费体验记录着这个节日的趋之若鹜、无奈伤感直至今天的诉求有道、处置有径。
到今天,“3.15”正在由一个辉煌的日子嬗变为一个平凡的日子,而这恰恰证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已经进入无处不有、无时不在的“常规”。这一点,让曾经经历苦闷、无助直至轻松、愉快的消费者深深感到欣慰。
来源:中国网 | 撰稿:陈鹰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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