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14-22时,宁波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上述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已排查到的密接人员均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涉及宁波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病例18 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20日:海曙区望春街道阳光豪生大酒店A座。
病例19 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21日:省外来甬,抵甬后即纳入集中隔离点管理。
病例20 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9-20日:高新区新明街道交通紫园。
病例21 卡口拦截发现
11月20日:慈溪市观海卫高速口。
病例22 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9日:象山县新桥镇黄公岙村兰州拉面店、黄公岙村振兴路71号、黄公岙村振兴路77-2号悠马早餐店、宋记河南烩面店;
11月20日:黄公岙村振兴路71号、振兴路77-2号悠马早餐店。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参加常态化核酸检测,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甬人员,要通过返甬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基层组织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省内市外来(返)甬人员抵甬后“三天二检”和省外来(返)甬人员抵甬后“三天三检三不”措施,特别是省外来(返)甬人员应在抵甬后1.5小时内完成“落地检”,抵甬后3天内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来源:浙江日报 | 撰稿: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