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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泄愤用锐器自割手臂20余厘米诬陷他人,被判刑一年
发布时间 | 2022-12-02 09:15:07    

  打牌与人发生争执推搡中眉眼处受伤,男子为了泄愤,竟用锐器自割手臂20余厘米让“伤情”升级,进而诬陷对方。12月1日,澎湃新闻从温州瓯海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任斯明(化名)涉嫌诬告陷害罪案日前在瓯海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任斯明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目前判决现已生效。

  59岁的任斯明是温州瓯海人,在当地经营一家咖啡吧。2021年4月26日晚,他在咖啡吧内与顾客莫成远(化名)因打牌发生纠纷,不久扭打在一起,其间任斯明眉眼处不慎受伤出血,桌上的杯子和结账用的电脑屏被碰倒在地,此后莫成远走出咖啡吧。当晚23时许,任斯明报警称自己被人殴打,警察到达现场后发现任斯明手臂上有一条长长的伤口不停地流着血,他称是被莫成远用锐器所伤 ,警方见伤口仍在流血,就让任斯明先到医院处理伤口。

  后经鉴定,任斯明手臂上的创口达20余厘米,伤势达轻伤二级。2021年5月24日,公安机关以莫成远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刑事拘留。其间,莫成远与任斯明进行调解,由其家属补偿任斯明人民币20万元。但莫成远依然否认自己有割伤任斯明的行为。案发咖啡吧内没有安装监控,附近监控设备也存在故障,无法提供直接的证据。

  瓯海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任斯明的伤势图片时,发现该伤势似有可疑之处。为印证猜测,检察官将相关材料提请温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技术审查。2021年6月2日,该中心法医对任斯明进行了人身检查。“通过对伤者左臂五处损伤的成伤机制分析并结合其他在案证据综合推断,损伤性质为自伤可能性大……”依据鉴定结果,瓯海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莫成远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为查清事实真相,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调取莫成远当日的通话记录,对现场提取的物品进行鉴定,对在场证人重新取证。承办检察官跨部门合作,分析莫成远的社会关系并跟踪调查,以核实其辩解的真实性。经充分审查分析任斯明伤势情况及本案证据,承办检察官结合多名专家意见,认为任斯明伤势系自伤所为。瓯海区检察院立即将任斯明涉嫌诬告陷害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对公安机关开展了立案监督。

  今年7月7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月10日,瓯海区检察院以被告人任斯明涉嫌诬告陷害罪批准逮捕。之后,承办检察官出具继续侦查意见书,要求公安机关对任斯明的伤势形成原因提请专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案发当日与莫成远通话的证人进行谈话,查明双方谈话的内容,对参与调解的证人进行取证,以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在充足的证据下,任斯明供述了为泄愤自己割伤手臂诬陷他人的全部事实并认罪认罚。 

来源:澎湃新闻    | 撰稿: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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