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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马永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 | 2023-01-16 16:44:15    

  日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永良(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永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永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网    | 撰稿:浙江检察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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