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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行为指引 三张清单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发布时间 | 2024-02-19 09:40:35    

   日前,浙江省纪委监委、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印发《浙江省亲清政商交往若干行为指引(试行)》。这是我省出台的首个规范公职人员与民营经济人士交往行为的省级文件。

  《行为指引》紧扣当前政商交往突出问题,聚焦企业需求和干部顾虑,以列清单、定标杆的形式,提出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倡导清单“三张清单”,推动政商交往有规可依、有度可量。“《行为指引》是深化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一环,是落实我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有力抓手。”省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用正面清单激励担当。《行为指引》从加强政企良性互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容缺事项办理、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支持企业重塑信用、强化涉企法律服务8个方面规范政商交往高频事项,解决实践中干部想为但怕追责导致不敢为、不愿为的问题,保障公职人员大胆履职,光明正大与企业经营人员打交道。同时,《行为指引》还把探索建立兜底服务机制、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等体现浙江特色的工作予以固化。

  用负面清单划出底线。在现有纪法规定的基础上,《行为指引》聚焦影响企业切身利益和服务质效的问题,将应为不为、懒政怠政的行为一并纳入,从破坏公平竞争、违背诚信原则、悬空惠企政策、敷衍企业诉求、干扰经营秩序、增加企业负担、滥用执法权力、触碰纪法红线8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不准为”的范围,既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又防止“亲清不分”“官商一体”,与正面清单形成一体两翼,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行为指引》中,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是针对公职人员设立,倡导清单则是针对民营经济人士提出的号召。

  用倡导清单来示范引领。记者看到,“四千”精神、“同心同廉”、清廉民企等富有浙江特色的元素均被纳入《行为指引》中,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在爱党爱国、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推进创业创新、深化开放合作、纯洁政商关系、诚信合规经营、建设清廉民企、承担社会责任8个方面争作示范引领,彰显浙商担当、展现浙商形象。

  据悉,《行为指引》将根据试行情况不断迭代完善,持续助力浙江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来源:浙江日报    | 撰稿:沈吟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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