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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元银行债务 一次性豁免 温州审结一起金融机构实质性豁免债务个债清理案
浙江新闻客户端 · 通讯员 温萱 | 发布时间2021-03-10 16:40:36    

   3月4日上午,温州市中院破产法庭顺利审结金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金某70万元的银行债务得到一次性豁免。据悉,这是温州破产法庭审结的首例金融机构实质性豁免债务个债清理案件。温州破产法庭庭长方飞潮说,总行不在本地的金融机构通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剥离不良资产,这是新的突破和尝试。

  金某的父亲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贷款,金某提供连带担保。后因金父无力偿还贷款,金某作为连带保证人需连带偿还贷款105万余元。

  2020年10月10日,债务人金某向温州市中院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同年11月2日,温州中院决定受理其申请,并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指定温州市华东公证处公证员林某某担任该案的公职管理人。此后,林某某经查询,金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金某目前在上海某公司上班,每月工资4000多元,还要承担其儿子的抚养及父母的赡养义务。

  2020年12月18日,温州中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表决通过金某提交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案,由金某偿还34万元,剩余债务银行同意免除,且不设行为考察期。之后,温州中院裁定认可金某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案。

  温州破产法庭庭长方飞潮介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为非总行设在温州本地的金融机构,能取得上级行同意豁免债务人大部分债务,为其他银行通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剥离不良资产提供了新的路径。同时,该案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公开方式,指定公职管理人,不收取管理人报酬,减轻了债务人财产负担。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 撰稿:通讯员 温萱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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