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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双减”实施办法发布 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
发布时间:2021-09-04 08:46:09    

   9月2日,湖州市正式出台了《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办法》。

  1.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分类明确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强化作业来源、设计、布置、批改、反馈、讲评、辅导等各环节的统筹管理。规定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推进全市中小学校落实“五项管理”全覆盖。以“五项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以“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为重点的减负行动。

  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着力点有哪些?

  答:(1).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在全市实现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区县全覆盖的基础上,鼓励各区县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到2025年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率达到60%以上,着力提升区县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和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双指数”,缩小区域教育差距。

  (2).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全面推进以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等三种模式为主的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2021年新增融合型、共建型城乡教共体学校142所,覆盖60%以上的镇区学校;2022 年,全市乡村和镇区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教共体全覆盖;2025年,县域内融合型、共建型模式的教共体占比不低于80%。

  (3).深化高中招生改革。2021年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公民同招政策,完善县属民办普通高中在市区统筹招生工作,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逐年提高,缓减升学竞争压力。加强中考命题管理,合理控制考试难度。

  3.如何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答:(1).保证课后服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现课后服务学校全覆盖,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服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不少于2个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在教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为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

  (2).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全市出台《关于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区县制定课后服务总体实施细则,做到“一县一案”;各校要在广泛征求学生、教师、家长等群体的意见基础上,制定“一校一策”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方式、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等。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3).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线上数字化教育平台,“整合既有、开发未有”,形成适合本地学情,符合家长、学生需求,体系科学完备的精品资源库。加快研究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等平台资源在课后服务中的应用,突出实效性,扩大影响力。教育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属地名师“上云”,开设名师“空中课堂”,开展“问学名师”等免费在线答疑与互动交流服务。

  4.如何加强课后服务保障?

  答:各区县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建立财政补助、公用经费分担、适当收取服务费或代收费等相结合的成本分担机制。

  5.加强校外培训行为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1).严格限制时间。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要求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2).强化培训内容管理。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3).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师资来源。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不得聘任在职中小学教师;清查在职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6.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1).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通过的纳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2).完成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工作。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为非营利性机构,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转登工作。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3).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人员管理。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做好培训广告管控。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网络平台、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教具文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7.如何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落实“双减”措施的合力作用?

  答:密切家校沟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努力形成减负共识,积极动员引导家长不安排孩子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充分利用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纪念馆、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村文化礼堂、儿童之家等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来源: 中国网    | 撰稿:湖州教育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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