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法院14名员额法官近日受聘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助力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
据悉,首批选任的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将按照“供需适配、无缝衔接”原则,分任到镇(街道、度假区)以及有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定人、定点、定岗”开展指导工作。各调解组织提出指导协助要求后,由法治指导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专业分析等服务。针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纠纷,法治指导员需参与研判分析、商定预防化解方案,对矛盾纠纷隐患提出预警预测预防建议,必要时也可进行“一对一”指导,协助化解疑难复杂纠纷。
此外,法治指导员每年需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开展4次以上法律知识或者专业知识讲座,每月开展1次以上实地业务辅导,面向辖区社会群众开展2次以上“以案释法”等形式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法治素养和依法依规解纷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辖区法治氛围。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处在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的第一线。近年来,南浔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立足强基导向,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工作,坚持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此次以员额法官担任人民调解法治指导员的方式,旨在强化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功能,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从而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 湖州日报 | 撰稿:宁杰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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