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从长兴县水利局获悉,近日,水利部公布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认定全国34个县级行政区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湖州市长兴县成功入选,成为全市唯一入选的县区。近年来,长兴县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止水土流失治理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集约化审批提质效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业园区水土保持总体方案编制、审批工作,实施企业入园备案登记制度,水保审批“即办件”当天办理。目前,各工业平台、产业集聚区方案编制已全部完成。在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园区统一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推动单个企业“审批—监测—验收”全流程降费近15万元,实现工业平台审批“零中介”服务。
数字化管理强监督
建立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平台,打通投资项目一体化审批平台数据,实现“审批—监测—验收”全过程电子化档案管理。实行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等辅助现场审核。近3年,累计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877件,验收备案184件,确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项目零发生。
多元化治理显成效
开展多元化治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治理模式,形成小流域综合治理、矿山和茶园生态修复以及林地保护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近3年,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4.06平方公里,打造了南太湖万亩平台,龙之梦、虹东矿等废弃矿山利用典型样板,实现山地茶园生态修复率达96.88%,县域水土保持率达95.14%。
来源: 湖州在线 | 撰稿:许旭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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