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近日组织了“2022夜鹰1号”行动,对我市外河水域开展全面巡逻执法,行动中,查获了今年首起电鱼涉刑案。
案发当晚,执法人员巡查至南浔区岂风大桥东面附近水域,发现了一艘柴油挂机铁质船,经过排查,确认苏州市吴江区杨某某、劳某某两名当事人正驾乘该船使用电拖网进行电鱼,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了渔获物约20千克,随即报请市农业农村局立案调查。
“经现场地理信息核查,确认事发水域属全年禁渔区,同时,当事人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非法捕捞,此案件是典型的违反‘双禁’案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队第一时间通报公安部门,并联合属地民警对船只、工具及渔获物等相关重要物证进行登记,对当事人开展询问、笔录。该案作为全市新年首起违反“双禁”渔业涉刑案件,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实现对各类渔业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
来源: 湖州日报 | 撰稿:见习记者 吴健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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