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演唱会主办方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调查,且实际上允许了部分消费者退票,本局对主办方从轻行政处罚给予警告。”近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演唱会主办方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退票权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该主办方表示,今后举办演出活动一定按要求制订合理的退票规则,尊重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安吉大麓青年音乐节。通讯员 殷兴华 摄
近年来,随着演出市场火热,不仅出现了抢票难,退票更是难上加难。演艺活动“不支持退票”俨然已经成为“行规”,是否属于“霸王条款”的质疑声愈演愈烈。“很多消费者都表示,演艺活动不能退票的行为,让他们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权利受到损害。”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市场监管执法角度看,消费者正当退票的权利是所有演出活动都应当依法保障的,中小型演出活动也不例外。该局以自主调研,开展投诉举报和舆情研判,办案、消保、合同、法规业务条线多次展开会商,最终达成共识,决定通过案件的查处以点带面推动破题。
据了解,去年9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针对观众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已经要求演出举办单位建立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为了从根本上规范好湖州演出活动的退票机制,该局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积极研究会商,制订了《湖州市营业性演出(音乐节)售票退票规则指引》,对演出活动退换票行为进行规范。如设定了无理由退票、全额退款的合理期限,对超出无理由退票期限的,要求主办方设定梯次退票收费标准,至少应当包含收费15%、30%、50%三个档次,最高收费不超过50%等。相关退票规则应当以单独告知、颜色区分、字体加粗、弹窗等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同时,考虑到主办方的利益,允许主办方在正式演出前3日内关闭退票通道,不再接收退票。
根据规则指引,今后,主办方制订的退票方案将作为湖州市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的必要内容予以落实。
“湖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演出票务服务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案,意义重大。通过个案执法给予经营者警示和行政处罚,依法维护了个体消费者的正当退票权益。”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说,通过该典型行政执法案例,并出台相关演出活动的规则指引,湖州对演出票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进行了有益的市场监管执法探索,起到了良好示范作用,值得借鉴推广。
来源: 潮新闻 | 撰稿:李世超 通讯员 费烨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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