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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1月26日讯 11月26日,杭州市桐庐县公安局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件,3名因卖淫嫖娼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与以往不同的是这起卖淫嫖娼案中的违法人员利用微信招嫖。
近日,杭州市桐庐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桐庐公安”接到有关涉黄线索的举报信息,“桐庐公安”后台工作人员通过微信与举报人沟通。举报人反映:其住在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与白云源路交叉口附近小区,近日点开微信搜索“附近的人”这个功能,结果让她大吃一惊。在查看“附近的人”里,有个“妹妹兼职、寂寞求约”的暧昧微信名字,其头像图片还留下了联系电话,以及微信号。
“这是一种较为新颖的招嫖方式,在网友举报的同一天,我们也发现了。”桐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中队长钱毅介绍,自发现该微信号起,警方一直排摸线索寻找机会,并部署开展相关侦查工作。
11月24日深夜,桐庐警方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以及前期侦查掌握的情况,前往县城城南街道某宾馆进行蹲守、取证,在初步核实线索后,参战民警发现该宾馆910房间可能系其窝点,遂依法对该场所进行检查,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在检查前让该宾馆工作人员以送宵夜为由敲开了房门。当场抓获涉嫌卖淫人员韦某某、杜某某、李某某等3人。
在查获的手机里,微信软件用得很频繁,里面有多名男子的微信,大部分是靠“附近的人”加为好友的。经审查,违法行为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韦某某及李某某等人因分别构成卖淫和嫖娼违法,桐庐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近年来,随着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一些不法分子瞄准了网络应用平台,时下热门的交友聊天软件也成为犯罪活动的新载体。大家应该遵纪守法,洁身自好,不要去搭理微信中的她。”桐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中队长钱毅提醒,如果搜索到或收到微信上有拉客招嫖的信息,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者到附近的派出所报警。另外,微信等网络招嫖非常容易衍生出诈骗、盗抢案件。(作者:赵皓月报道 通讯员:吴新宇)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赵皓月 | 责编:李斌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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