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杭州公安发布了《关于调整杭州市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的公告》,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杭州市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的公告
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杭州市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落户政策调整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本科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硕士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州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以落户杭州市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具体申请指南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9日
来源: 中国网 | 撰稿:杭州公安 | 责编:李斌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057187567897 京ICP证 04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