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17日讯近日,嘉兴秀州法院王江泾法庭审结了一起因原告疏忽大意,输错银行账号而引起的不当得利案件。
原告小金在银行向朋友转账时,由于心急且没有仔细核对,不小心把五万块钱汇入了陌生人小李的账户里,等小金发现不对为时已晚,而且始终无法联系到小李。最后,他只能把小李告上了法院并申请了诉讼保全。法院依法冻结了小李的账户暂时保住了小金的钱,但是由于小李下落不明,想要审结案件还需要一个漫长的公告期,面对着急的小金,法官只能劝他耐心的等下去。
经过公告期后,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认为小李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但是造成本案诉讼的根本原因在于原告的疏忽大意,故本案诉讼费用应由原告负担。(作者:俞舒珺报道通讯员:秀舟)
来源:中国网 | 撰稿:俞舒珺 | 责编:李斌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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