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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嘉兴市本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了
读嘉新闻 · 付梦婕 通讯员 崔来保 | 发布时间2020-09-12 13: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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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记者从全市精准扶贫攻坚“回头看”工作暨社会大救助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会获悉,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嘉兴市本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正常增长机制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从2020年8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加大生活保障力度,市本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810元/人·月整为860元/人·月,特困人员生活标准调整为16187元/ 人·年,并及时启动困难价格补贴。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发放低保金和特困供养经费1.09亿元,价格补贴0.27亿元。(照片由嘉兴市民政局提供)

来源:读嘉新闻    | 撰稿:付梦婕 通讯员 崔来保    | 责编:刘芬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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