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固废条例》)于今年9月再次修订,新《固废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那么,新《固废条例》重点关注哪些领域,对嘉兴下一步的固废工作有何影响?记者邀请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新规突出“无废”“智慧”理念
记者了解到,首部《固废条例》于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分别于2013年12月和2017年9月作了两次修订,今年9月是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
新《固废条例》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系统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内容。比如第三条提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分类管理、全程控制、数字赋能、社会共治。第五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智慧化管理手段可提升全过程精细化管控水平,让固废管控更高效。新《固废条例》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一条明确,固废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部门职责、相关单位主体责任、数据共享机制等,夯实固废数字化、智能化治理制度基础,将电子转移联单制度拓展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延伸物联感知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固废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小微收运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固废管理的关键一环。
嘉兴全力打造“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样板
2017年,嘉兴在全省率先启动“五废共治”三年行动,超常规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大力提升固废监管和处置能力,“无废”理念早已融入嘉兴高质量发展的肌理。2020年7月,嘉兴启动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4月,嘉兴市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7月8日,在浙江省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推进大会暨生物多样性保护大会上,嘉兴市及南湖区、海盐县获评浙江省2021年度“无废城市”。
具体来看,嘉兴已在全省率先建立“一般工业固废信息化监控系统”,实现对一般工业固废产生、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目前,全市1.3万余家企业纳入信息化监管系统。嘉兴研发的“小微危废收集在线”应用场景作为“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项目试点,为全省“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贡献经验样板。同时,针对小微固废管理,嘉兴创立“禾小微”品牌,建立“五统一”模式,建成覆盖全域的7个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平台,构建了企业自主纳入、管家规范指导、多方合作协调、安全转移处置的危废管理新模式,打通危废收处“最后一公里”。
“我们明显感觉到,新规更注重固废管控工作的实战实效,对智慧化治理等方面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嘉兴也会迅速跟进。”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嘉兴将注重提升收运体系,统筹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全力打造废旧商品回收品牌“嘉家收”,建成一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培育一批回收加工利用骨干企业,探索建立“多网融合”综合体试点,打造可用、可看、可推广的嘉兴模式,切实解决固废收运难、处置难问题。同时,全市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全面推广“浙固码”使用,实现“闭环管理、溯源倒查”。
(原文标题:新《固废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嘉兴全力打造“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样板)
来源:嘉兴日报 | 撰稿:记者 姜晓丽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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