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海宁市重点工业企业,2018年顺应国家支持企业对外投资“走出去”战略,该公司在越南投资7000余万美元,成立了越南全子分公司,完成了10万吨差别化工业丝项目建设。
近期,中国银行嘉兴海宁支行交易银行部薛建华主任、公司金融部客户经理在定期走访企业中,了解到由于疫情等原因,该越南公司在越南当地融资工作不太顺利,项目贷款也将于年底开始进入还款期,因一期、二期项目的持续投产,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资金缺口问题也对公司产生一定困挠。中行业务人员积极发挥自身业务优势和政策了解能力,向企业财务人员提示:按现行外汇政策,如企业已开通外汇资金池业务,且境外公司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境内企业开立资金池专户,在境内与境外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后,如合同金额在审批限额之内的可正常划转至境外公司,并到期收回本息;如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可能通过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放款的方式,签订借款合同,提供备案登记资料向属地外汇局登记,通过境外放款专户向境外公司发放借款。
同时,中行海宁支行业务人员还为企业提供了境外放款的相关政策、登记等相关备案资料,积极为走出去企业送服务、送政策,支持走出去企业用好政策制度,克服当前困难。
来源:中国网 | 撰稿:通讯员 钱嘉兰/文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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