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该局发布的《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的意见》,具体寒假时间和寒假有关工作要求均已明确。
据介绍,寒假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如下:2023学年第一学期于2024年2月2日结束,2月3日寒假开始。新学期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学生于2月25日报到,2月26日正式开学,整个寒假共23天。
除了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在寒假有关工作要求方面,为了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寒假,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扎实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假期前,要组织开好家委会或家长会,假期中,要多形式组织开展好学生家访工作。要把留守儿童、特困家庭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心理问题突出学生等作为必访对象;科学指导学生寒假生活。各中小学要加强对学生在假期学习生活的指导和规划,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提倡布置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指导培养孩子自律自主的态度和习惯,使孩子在假期放松而不放任;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各地各校要提醒学生不参加学科类培训,不参加各类转入“地下”逃避监管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活动;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时,要优先选择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的机构;妥善安排好教师寒假生活。要强化师德师风常态化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讲政治、重修身、严自律,严守师德底线。在保证教师假期休息的基础上,加强校级领导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
此外,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学校加强校内外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原文标题:定了!我市2月3日放寒假 2月26日开学)
来源:嘉兴日报 | 撰稿:记者 俞佩忠 通讯员 郭保林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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