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轻罪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月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在金华全市上线。
今年年初,金华成为全省“枫桥式”轻罪治理体系试点。试点以来,金华在全市推广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轻罪治理项目,并在9个基层院单独或联合确立5个重点项目,以项目为抓手,构建全市统一推进、地方拼图特色的“枫桥式”轻罪治理体系。
社会危险性评估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如何进行科学量化评估?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包含了社会危险性证据指引和讯问模板,从同类违法行为、现实危险认定等方面给出了17条具体指引。同时,系统还对社会危险性情形的取证和审查评估作出精细化规定,指导办案人员取证和判断,用数字化辅助决策。目前,该系统已经嵌入公安执法办案平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现量化评估结果随案一键推送、全程留痕。
早在2023年初,婺城区检察院就开始自主探索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同年9月被最高检确定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院。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试点以来,共推进检警共同应用3000余人次,吻合度达90%。
今年以来,金华全市检察机关累计在2700余件轻罪案件办理中,一体落实刑事和解、公益服务、不起诉考察帮教等恢复性司法举措,获批浙江省检察机关“轻罪治理检察理论研究基地”。
来源: 浙江在线 | 撰稿:叶梦婷 通讯员 王亭婷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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