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心城区购房交易税费补贴实施细则》(丽房产健康发展办〔2022〕15号)印发后,为进一步解读相关内容,作如下明确:
一、一手住房交易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税费不计入本次补贴范围。
二、本次房产交易税费补贴涉及的税费范围:一手住房为购房人所缴纳的契税;二手住房为买卖双方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其它未举例的费用(如工本费等),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本次购房补贴不限购房套数。
四、房产交易税费地方留存部分具体比例为:
契税:完税凭证实缴额的80%;
增值税:完税凭证实缴额的40%;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税凭证实缴额的80%;
教育费附加:完税凭证实缴额的68%;
地方教育附加:完税凭证实缴额的68%;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实缴额的32%。
五、上述补贴仅发放给购房人,即交易的买方。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 撰稿:辛文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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