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丽水市松阳县公安局接县市场监管局移交线索称,一市民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一种所谓的进口“悍马糖”,店家声称效果极佳。但是,其购买并食用后,却出现全身酸痛、失眠等不良症状。办案人员立即对该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发现该商家已经关闭了电商平台上的网店。
随后办案人员通过快递发货地址、电商平台登记的信息,最终锁定辖区内龚某某具有重大嫌疑,并在其汽车内查获了“悍马糖”两款共计57颗。
经查,龚某某经朋友介绍,偶然发现了一个赚钱的门路:有一种叫“悍马糖”的糖果,吃了能达到“壮阳”的效果,进价便宜但售价高,可以获得不菲的利润。
于是龚某某在网络上联系到了批发销售“悍马糖”的商家,进货后再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广告信息进行销售,一方面自用,一方面销售获利从中赚取差价。
“我第一次进货价大概是20元一颗,”龚某某交代,如果买的量大,批发价可低至10余元,“所以我陆陆续续在供货商那买了8盒‘悍马糖’,每盒30颗,花了3700余元,然后再以每颗44元到60元的价格转卖出去。”自2023年12月起,龚某某开始在网上售卖“悍马糖”,截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已卖出130余颗。
经专业机构检测,龚某某所售卖的“悍马糖”中均含有他达拉非,一种在保健食品中被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质。他达拉非的危害主要有头痛、视觉障碍、消化不良等,严重的会导致心肌梗死。
“在网上搜索‘悍马糖’的时候,我就知道卖它是违法的,也看到过很多因销售被抓的新闻报道,但想着小打小闹卖几颗应该没什么风险。”冲着高利润,抱着“别人也在卖”的侥幸心理,龚某某在明知该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依旧铤而走险继续售卖。
目前,龚某某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中国网 | 撰稿:通讯员 刘旻枫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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