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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地铁要过安检,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配合工作人员安检花不了几分钟却也是十分重要的事。夏某怎么都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爆脾气”,他要面临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昨天(2月29日)下午,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就宁波地铁开通以来出现的首例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案件进行说明。
2月27日下午4时55分许,在地铁2号线客运中心站B口安检处,安检员小王正在对进站乘客进行检查。这时,一名身材高大魁梧的蓝衣男子和另一名男子走到了安检口。
小王拿着安检仪在该男子身上一扫,安检仪发出了“嘀嘀嘀”的警报声。“我就对他说,请把您口袋里的物品拿出来一下。”
按照流程,如果男子口袋里拿出来的物品不是禁带物品,不到一分钟他就可以通过安检了。作者从视频中看到,这名蓝衣男子一边和身边的男子说着话,一边伸手去掏口袋中的物品。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男子“拍了”小王的肩膀一下。“我当时就问他想干什么,我这么做是安检工作的必要流程。”
作者从监控视频中看到,当时男子的情绪就激动了起来,男子一边走一边回头说着什么。后来,男子在他父亲的拉扯下离开了安检口。
小王马上将男子没有接受安检的情况告诉了值班民警吴警官。由于该男子没有接受安检,存在一定的危险,吴警官赶紧下站台层找到当事人夏某,好不容易才把他劝回了安检处,打算核实一下情况。
回到站厅后,吴警官还没有开始问话,夏某嘴上骂骂咧咧地又走了。吴警官赶紧跟了下去,并在自动扶梯上一直劝说夏某。
让吴警官没想到的是,夏某刚下电动扶梯就转身踹了吴警官一脚。经过鉴定,吴警官小腹位置受创,多处软组织挫伤。
(责任编辑:实习生 顾远)
来源: 现代金报 | 作者:佚名 | 责编:顾远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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