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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用亚运会相关标志,这事违法了
发布时间:2023-05-08 15:28:19    

   伴随着亚运会的临近,高频度的曝光、品牌效应的叠加,带动城市亚运氛围进一步升温。但也催生了不少市场乱象,侵犯亚运会特殊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不时发生。

  日前,宁波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在宁波某医药有限公司海曙分店检查时,发现其负责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则“……喜迎亚运 韧性开跑 ……火炬传递赛 宁波站”的跑步活动宣传,意图借“迎亚运”主题吸引人气,易使公众误认该药店与亚运会存在一定联系,涉嫌违反《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相关条款。

  据悉,此案件系宁波市首起涉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件。执法人员现场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了普法教育,负责人也立即撤下了朋友圈的相关广告。

  海曙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任何市场经营主体出于商业目的,未经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亚运会会徽、亚运会供应商授权称谓等内容,都将构成侵权。亚运会的标志除了会徽、会标以外,还包括宸宸、琮琮、莲莲这三个可爱的吉祥物。

  据了解,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特殊标志,未经标志所有人许可而擅自使用的,将被没收侵权商品、违法所得,最高面临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来源: 潮新闻    | 撰稿:刘宵盈 陈剑阳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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