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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等地立法处罚“过马路时玩手机”!最高罚款200元
发布时间:2023-05-28 11:14:29    

   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

  记者注意到,为纠正斑马线“低头族”现象,已有多地立法予以禁止。
  01
  2019年开始实施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违反者处警告或10元罚款。《条例》施行后不久,当地便开出了第一张行人过马路看手机的罚单。
  02
  2020年1月起实施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条例》指出,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嬉闹,违反规定者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2021年4月修订的《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原来“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行人的要求,规定行人在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快速通过、不停留不嬉闹。
  03
  去年11月,河南就已经立法禁止行人“低头玩手机”过马路,违者最高可罚200元。
  04
  据央广网3月5日报道,《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行人的通行要求:行人不得在斑马线上坐卧、停留、嬉闹或浏览手持电子设备,违反相关规定,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被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只是规定了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机,没有禁止过马路用手机,对于多地立法处罚“过马路时玩手机”一事,你怎么看?

来源: 潮新闻    | 撰稿:辛文    | 责编:李斌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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