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浙江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管理办法》,指出要对“权力清单”严格实行动态监管, 对公民、法人等举报的乱用权力者,限期查实并问责。
去年6月底,“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线,省级部门权力清单通过这张网向社会公布。10月份市、县(市、区)的权力清单也在这张网上公布,并实行省市县权力清单三级联网,一张网上同台亮相。
浙江省政府指出,全省行政权力事项库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如面临行政权力设定依据失效废止或更改、行政权力因机构职能变动调整等情况时,要及时予以调整。
而且,浙江省政府设定了运行权力清单的“八条红线”,包括未依法行使权力清单确定的行政权力、在权力清单之外违法设定或行使行政权力、变相行使已取消转移或下放的行政权力等。
浙江省政府指出,违反上述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同级政府、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举报,30日内须调查结束。举报情况属实的,相关部门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岳德亮 | 责编:邹婧颖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057187567897 京ICP证 04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