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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两县(市)送大礼,暖心过大年
发布时间:2022-01-14 11:39:34    

   春节临近。近日,为鼓励支持企业生产经营、扩大投资,关心关爱就在工作的外地员工,衢州龙游、江山纷纷出台暖心举措。

  龙游县

  为关心关爱在龙游县企业工作的广大外来员工,鼓励支持企业生产经营、扩大投资努力实现经济一季度“开门红”,经县政府同意特提出硬核八条政策。

  1.发放留龙过年“红包”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外来员工(非衢州市户籍人员,已在龙游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2021年度建筑业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含园林绿化企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单位中外来员工(非衢州市户籍人员),2022年1月31日(除夕)至2022年2月13日(正月十三)期间留龙的,由企业通过“政企通”统一申报并审核通过后,每人发放1000元现金过年“红包”。鼓励用工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2.鼓励企业提前复工复产

  在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早复工、促生产、抢先机。对2022年2月1日(正月初一)至2022年2月15日(正月十五)期间恢复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该时间段内能耗指标由县级统筹安排。

  对2022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给予增幅前20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营者分档奖励(无一季度同期基数的,按2021年生产月份平均月销售收入计算一季度工业产值基数):增幅前5名,各奖励15万元;增幅6-10名,各奖励10万元;增幅11-20名,各奖励8万元。

  对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5%以上的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增幅前15名企业经营者分档奖励。(无一季度同期基数的,按2021年经营月份平均月销售收入计算一季度营业收入):增幅前5名,各奖励10万元;增幅6-10名,各奖励5万元;增幅11-15名,各奖励3万元。

  对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5%以上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在库服务业个体户,给予增幅前10名单位经营者分档奖励。(无一季度同期基数的,按2021年经营月份平均月销售收入计算一季度营业收入):增幅前5名,分别各奖励10万元、3万元;增幅6-10名,分别各奖励5万元、2万元。

  对县内在建的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造价5000万以上项目给予优惠(奖励):2022年2月份工程款支付比例提高至98.5%;由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单位2022年2月份施工产值的1%给予施工单位奖励。

  3.鼓励企业扩大投资

  以统计局反馈数据为准,给予民间投资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一季度投资出数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经营者分档奖励:

  投资出数2000-4000万元的(不含4000万元),奖励5万元;

  投资出数4000-5000万元的(不含5000万元),奖励8万元;

  投资出数50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10万元。

  4.鼓励企业员工积极返岗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外来员工(非衢州市户籍人员,已在龙游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2021年度建筑业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含园林绿化企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单位中外来员工(非衢州市户籍人员)于2022年2月8日(正月初八)前返龙的,每人发放500元现金奖励,由企业对员工先行奖励后按规定统一申报。鼓励用工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5.鼓励员工“老带新”

  鼓励“老员工”(上年度已有龙游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记录)推介“老乡”(县外户籍且上年度无龙游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记录)到龙游县企业就业,对每推介一名“老乡”进龙游县企业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分别按满1个月不足3个月500元/人、满3个月不足6个月1000元/人、满6个月不足12个月2000元/人、满12个月及以上3000元/人的标准(时间计算按入职龙游县首家企业参保缴费时间为准),给予“老员工”就业介绍奖补,具体参见龙人社〔2021〕6号文件。

  6.鼓励企业包车接返员工

  2022年2月15日止(正月十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工来龙的,按企业租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班次最高补贴4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

  7.核心景区免费旅游

  2022年1月22日(腊月二十)起至2月15日(正月十五)期间,符合第一条留龙过年“红包”申领条件的外来员工及其家属可凭身份证、社保证明(浙里办下载)、户口簿,按照疫情防控和景区实名制门票预约等相关管理要求后可在龙游石窟、民居苑、红木小镇、姑蔑城等4个3A级以上景区免门票游玩(不含景区内游船、观光电瓶车以及游乐项目等二次消费收费项目)。

  8.免费送文化大礼包

  免费赠送春节文化大礼包给企业。县博物馆、图书馆、南孔书屋、城区体育馆百姓健身房、香溢市场百姓健身房等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实行免费开放(除2021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1日为春节假期公休日外)。

  江山市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留工优工促生产,关心关爱在江山工作的外地员工,实现2022年一季度全市经济“开门红”,1月4日,江山市制定出台《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实现开门红的十条意见》。

  1.鼓励规上企业增产增效

  亿元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产值增速20%以上,且产值增量排名前20名的,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亿元以下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产值增速20%以上,且产值增量排名前10名的,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

  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速20%以上,且增速排名前8名的,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

  限上服务业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速15%以上,且增速排名前10名的,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

  2.鼓励小微企业争先创优

  规下工业样本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加权重后)增速达到30%,且排名前20名的,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3.鼓励企业月度升规入库

  2022年第一季度月度升规入库的规上工业企业,自有土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租赁厂房经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4.鼓励项目加快建设

  2022年一季度完成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投资额取前10名;农业项目完成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按投资额取前5名;房地产开发项目、服务业产业项目完成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按投资额取前5名;其他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项目完成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按投资额取前5名,分别给予项目施工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给予企业“留江过年市外员工”,每人发放1000元“新春红包”(留江过年的市外员工指非江山户籍,在所属企业正常缴纳社保,2022年1月15日-2月15日在江的)。

  6.给予企业返岗补贴

  支持企业为返岗员工补贴交通费,企业非江山户籍老员工(指2021年7月以来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2022年2月10日(正月初十)前返江复工的,按每人发放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的返岗补贴。

  7.支持企业新招员工

  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招用新员工(上年度没有我市参保记录),且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由企业自主招用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由企业老员工介绍招用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老员工奖励。

  8.市外员工免费游江山

  2022年1月15日-2月15日,市外员工(可携带不超过3名家人)凭身份证、社保证明(浙里办下载),按照疫情防控和景区实名制门票预约等相关管理要求后可免门票参观全市景区(不限次数,含江郎山、仙霞关、廿八都、清漾、浮盖山,价值320元)。

  9.市外员工免费停车

  规上工业、规(限)上服务业企业中,持有非营运机动车辆,且2022年1月15日-2月15日期间该车辆在江山的“留江过年市外员工”,每人发放100元“停车红包”。

  10.市外员工免费测核酸

  2022年1月15日-2月15日,根据上级防疫文件精神,市外员工返江后确需进行核酸检测的,实施免费核酸检测。

来源: 浙江新闻    | 撰稿:辛文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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