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得到集中照护服务,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江山市民政局出台《关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和补贴资金使用实施办法》对入住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
这项补贴适用于哪些人?
补贴金额是多少?
如何申领?
别急,民政工作人员为大家一一解答
哪些对象可以申请补贴?
申领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 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
3. 自愿入住养老机构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一般选择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如选择民办养老机构,需为民政部门认证的有能力提供照护服务的机构。
*后续如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救助对象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将另行通知
补贴金额是多少?
简便计算公式为:
补贴金额=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已享受补贴金额(低保金、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
*养老机构最高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430元)及全护理照料标准(1472元)的总和。即不超过2902元。
举例来说:老人张三入住某敬老院,机构总收费为2900元,张三享受全额低保金1100元,残疾人护理补贴(入住养老机构)950元,最终获得补贴金额为2900-(1100+950)=850元
如何申领这项补贴
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人或其代理人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通过“浙里办”手机端“好管家”模块进行补贴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手机“浙里办”首页搜索“好管家”
2.点击进入“补贴申请”模块
3.点击“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模块并提交新申请
4.填写老人基本信息,上传养老机构收费凭证、已享受补贴凭证、打款账户信息、申请表等资料后提交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即可享受补贴
补贴如何发放?
救助金从申请对象入住养老机构当月起算,并于次月按月支付到其本人账户。
还有什么注意事项?
1.为确保发放准确性,请填写人员在填写养老机构收费标准、已享受补贴金额、收款账户时务必保证正确。
2.救助对象因经济、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等导致不再符合救助条件或者引起救助金额调整的,本人、代理人或养老机构应当及时上报民政局。民政局确认救助对象经济、身体变化情况后,根据最新审核情况及时停发救助或者调整救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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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潮新闻 | 撰稿:辛文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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