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绍兴市开展护航G20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以来,全市环保系统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的“三不三直”方式,加大力度开展环境检查,严打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日前,市环保局通报了专项行动中查处的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环保设备当成摆设,严查重罚!
5月5日,上虞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绍兴华昱塑业有限公司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涂装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吸收泵损坏未使用,低温等离子设施未通电使用,导致涂装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对周围环境造成了影响。上虞区环保局立即立案调查,拟处罚款7.2万元。
5月4日傍晚,绍兴市环保局袍江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池部分池盖敞开,导致污水池的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绍兴市环保局袍江新区分局依法对其处以25万元的罚款。
5月11日晚上,仍是在袍江新区,执法人员在检查绍兴市立新印染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三车间2台定型机正在从事生产,但处理设施的冷却塔没有冷却水,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市环保局袍江新区分局依法对其处以25万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杨云寒 实习生 顾远)
来源: 绍兴日报 | 作者:佚名 | 责编:顾远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057187567897 京ICP证 040089号